“為何買非100%擁有地段”‧林冠英:1MDB不解釋不批交易

《星洲日报》2016-01-14 10:18

(檳城13日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放話,除非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向土地局清楚解釋為何花了公款卻買了一片非100%擁有權的地段,否則州政府將不會批准該公司在有關地段上的任何土地交易、轉移及發展。

  • 林冠英(右)針對阿魯甘達在財經周刊《The Edge》裡談及一馬公司在阿依淡的發展計劃作出回應,左為行政議員佳日星。(圖:星洲日報)

他說,一馬公司主席兼集團執行董事阿魯爾甘達日前接受財經周刊《The Edge》訪問時,承認該公司購置一塊位於阿依淡的地段,但並非100%擁有該地段,其中14%是不可分割的共同擁有者,意味任何發展須先獲得共同擁有者的同意才能進行。

根據報道,一馬公司是以13億令吉購買阿依淡的有關地段,但僅支付10億零6千萬令吉,有關的差額,即2億4千萬令吉是作為移除木屋區的費用。

先買地再談聯營或購地
“談不妥將浪費13億公款”

林冠英在新聞發佈會上,對於阿魯甘達承認一馬公司並非100%擁有該片位於阿依淡的地段,且不認為有甚麼問題的說法,感到震驚及難以置信。

他說,根據條例,任何單位或公司若要取得地方政府准證以進行發展計劃,是必須在有關地段有100%的擁有權,或是取得其他共同地主的同意及支持,然而一馬公司目前卻不是這樣的情況。

他說,一馬公司買了有關地段後,才來表示會跟其他地主尋求聯營合作或獻議購地的做法,這無疑是讓對方有機會開出天文數字的價碼。

“如果價格談不妥,或是有關地主不賣地,那麼,發展計劃無法成行,一馬公司這筆13億令吉不就浪費了?人民也平白損失這筆公款。”

鑑於此,他促請一馬公司向土地局作出解釋,公眾利益在這項13億令吉的土地交易上如何受到保護,否則州政府不會批准該公司在這土地上的發展或其他交易。

“世上沒有任何條例可強迫他人售地給你,除非是經過特定的徵用,而這就關乎到州政府了。但,你認為我們(州政府)會同意嗎?”

“當然,對方可以上法庭挑戰州政府不批准土地交易的決定,我們會上庭面對。”

指2.4億數據不正確
安頓居民至少須6億

另一方面,針對阿魯甘達指2億4千萬令吉作為重新安置木屋區費用的說法,林冠英強調有關數據不正確,所涉及的費用實際上更高,至少須6億令吉。

他說,若以2千400戶家庭,每戶獲得價值10萬令吉的單位作為取代,然而,目前的建築成本是15萬令吉,因此所涉及的費用是更高的。

“一馬公司須知道,阿依淡的木屋區已有100年的歷史,住戶都是以大家庭為主,若分配單位作為取代時,必須提供額外單位或是以折扣價讓受影響的家庭住戶來購買有關單位。”

【相關新聞請點大事件:1MDB債務爭議】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