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局限月內解決董總紛爭

《星洲日报》2015-07-21 17:34

(布城21日訊)社團註冊局總監拿督莫哈末拉京今日勸告董總雙造儘速在月杪前尋求解決方案,否則一旦被撤銷註冊,惟恐影響到統考的舉行。

他向星洲日報說,如果董總註冊被撤銷的話,就不能舉辦任何活動,包括統考,因此,爭執雙造受促尋求共識,解決紛爭。

資產將被報窮局接管

他說,除此之外,董總名下資產也會被報窮局接管。

社團注冊局是在6月30日依據社團法令第16(1)條文,向董總發出通知,限令雙方在1個月內解決問題,如今僅剩下不到10天的時間,但是雙造至今尚未行動。

法庭將在本月27日聆審董總紛爭的訴訟,詢及法庭裁決會否影響社團註冊局的決定時,他說,該局將會研究法庭的裁決再做決定。

被傅派撤換的董總主席葉新田是於6月26日向法庭取得臨時禁令,禁止陳大錦等人以主席及常委的身份操作董總事務,直到本月27日法庭裁決為止。

拉京說,雪州社團註冊局已於上月30日限期董總雙造在30天內解決問題,如果仍無法解決,該局就會發出解釋信給董總,要求在30天內提出為何不被撤銷註冊的理由。

他說,如果該局不滿意董總雙造的解釋,可以發出撤銷註冊令,董總就必須在30天內,向內政部長提出上訴,如果內長仍不滿意董總的解釋,註冊就會被撤銷。

促董總兩派拋開成見

他說,由於後果嚴重,當局也希望董總兩派人馬拋開成見,設法解決雙方的爭執。

他說,只要雙造在設定期限內取得共識,社團註冊局可以撤回解釋信。

無論如何,他強調,只要內政部長最終滿意董總的解釋,董總的註冊還有機會保留,否則,後果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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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報道:李菁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