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国公司知识产权输出与垄断——现阶段资本主义的一个新特征

李萍

【内容提要】列宁指出,商品输出为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的主要特征;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其特征是资本输出。最近二、三十年来,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 发展变化,资本主义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仍然存在。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突出特征是跨国公司 知识产权输出与垄断。从理论上认真研究与探讨现阶段资本主义的新特征,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恩主义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应当从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出发,立足于 经济全球化与新科技革命的时代高度,力求科学认识和正确阐释现阶段资本主义这个新特征。

列宁在1916年写成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是那一时期马克思主义者描述和分析帝国主义的代表作。在该文中,列宁分析指出,帝国主义最突出的特征是自由竞争被垄断所代替。列宁把资本输出看作为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的重要经济特征。

自从列宁创立完整的帝国主义理论,80多年过去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相对稳定的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无论与自由竞争阶段的马克思主义时代、还是与自由竞争 过渡到垄断阶段的列宁主义时代相比较来说的重大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比如,“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阶段,商品输出为主要特征;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 段,其特征是资本输出。现在,资本输出、商品输出仍然是存在的,但是作为上世纪90年代至今以来的经济全球化阶段的输出,其突出特征是知识产权输出,垄断 也不是一般的资本垄断,而是知识产权垄断。”我们应当从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出发,立足于经济全球化与新科技革命的时代高度,力求科学认识和正确阐释现阶段 资本主义这个新特征。

一、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是知识产权输出和垄断的主体

知识产权是指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随着新技术、新知识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的新类别相继出现,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权 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知识产权垄断,是指知识产权拥有者凭借其知识产权的优势或绝对优势地位滥用知识产权, 损害其他主体正当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是知识产权输出和垄断的主体。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发表《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提供的数据,全世界约有8.2万家跨国公司,其国 外子公司达81万家。跨国公司以全球市场为舞台,进行跨越国家和地区界限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化组合。其中,绝大多数跨国公司属于发达国家。据美国权威杂志 《财富》评选的2010年全球最大跨国公司,按照2010年的销售额排名,沃尔玛重夺全球第一的宝座,营业收入达到4082.14亿美元。从世界500强 分布的国家来看,美国独占鳌头,有139家上榜;日本紧随美国之后,有71家企业入围。以美、欧、日为主的发达国家既是国际研发支出的集中地区,也是世界 上最大的科技知识生产基地和国际技术交易最为集中的国家群体,在很大程度上主宰了全球的国际技术转移。《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统计,2005年,欧 盟、美国、日本占对外直接投资流入总额的57.20%,欧盟、日本占流出总额的77.12%。国际技术贸易中,以美、欧、日跨国公司为主的世界500家最 大的跨国公司控制了全球90%以上的技术贸易额,几乎垄断了全球的技术贸易市场,控制和垄断了绝大部分国际驰名商标。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为了保持竞争优 势,纷纷投巨资开展研究和开发活动。过去10年中,全球研发投入迅速增长,跨国公司占到了其中的近半数,同时占到全球商业研发支出的2/3,一些跨国公司 的研发投入甚至高于许多国家的研发支出。据有关资料统计,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几乎所有的重大技术创新都源于垄断型大型跨国公司。在钢铁、石油、制 药和化学工业等行业,51%-94%的重大技术创新都是跨国公司引入生产和市场的,其中化学工业部门的重大技术创新几乎全部来自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是 当代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是工业部门绝大多数技术的最早开发者、垄断者与利用者。

二、跨国公司知识产权输出与垄断的方式

1.利用专利的技术挤压效应限制竞争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争夺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的重要手段,也正在成为跨国公司打压其他企业的 重要手段。为了垄断知识产权,跨国公司积极推进全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向世界各国大量申请专利来确保其竞争优势。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 《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显示,根据88个国家/地区专利机构的数据,2008年全世界拥有670万件有效专利,比2007年增加5.3%。其 中近28%由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日本和美国仍然是主要的有效专利持有国,拥有全球47.5%的有效专利。在西方发达国家,专利拥有者基本上都是世界大型 跨国公司;从专利发明的情况来看,目前世界最大的700家跨国公司的专利发明占世界专利发明的50%左右。另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从 1985-2009年,国外汽车制造企业在我国申请的发明专利总量约为国内企业的10倍。虽然跨国公司取得专利的数量惊人,但有的专利可能束之高阁,永不 使用,申请专利只是为了防止技术被他人利用后对自己的产品构成替代性竞争。

有数据表明:近年来,在世界专利和许可费用的跨国流动中,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占总收入的98%,发达国家的公司专利使用费收入与企业利润的比例为 70:30。可见,发达国家已经不靠降低产品成本来增加利润了,而是靠经营技术专利增加收入。跨国公司由于其规模大,投入多,所获得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数量 是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其控制和垄断市场的有力法律武器。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越来越成为跨国公司角逐的战场,跨国公司也越来越 多地在中国实施知识产权垄断行为。众所周知,中国DVD专利案是个很明显的例子。2002年,日立、时代华纳、松下、三菱电机、JVC、东芝六大DVD技 术开发商向中国几十家DVD生产企业索赔高额专利费。DVD专利纠纷案实质上是跨国公司利用专利技术壁垒,企图通过征收高额专利使用费来压制中国制造企业 的发展,以达到其垄断市场目的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是一柄双刃剑,合理用之,可以促进技术的发展;被滥用的时候,就会限制竞争,阻碍创新。

2.通过标准化策略垄断知识产权

谁掌握了标准制定权,谁的技术就很有可能成为国际技术标准,谁就掌握了国际市场上的操纵权。跨国公司通过确立行业标准,向使用这一标准的其他生产厂商收取 高额的标准使用费,从而奠定自己在行业中的技术垄断地位,掌握本行业的竞争主导权。这样,它不仅可以获得由技术标准带来的额外收入,而且可以通过发放许可 证来限制竞争对手,从而减轻市场的竞争压力。微软和英特尔通过联合颁发标准许可,迅速扩大了市场占有率。它们允许别的企业使用其标准进行生产,这似乎让出 了部分市场份额,实际上却控制了未来市场的结构,并获取了巨大的标准使用费,保证了自身在该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美国高通公司之所以能成为一家出售知识产 权的公司,正是因为它将拥有的1400多项技术全部申请专利,然后将这一套解决方案申请为国际通信标准,最终通过标准许可费用、产品专利费用、芯片等3种 形式获取收入,它每年收取的专利使用费高达10亿美元左右。中国CDMA手机的生产厂要向美国高通公司交销售额的2.6%作为选用CDMA的标准并使用相 关专利的费用。尽管中国开始参与了所谓的高科技产品的生产,但由于没有自主的技术标准,这样的产业仍然是依附性的低附加值产业。美国能称霸世界IT,仅靠 微软和英特尔的技术标准垄断壁垒,就控制了世界软硬件市场60%-80%的市场份额;诺基亚、摩托罗拉、爱立信等巨头手中也都掌握有大量的专利,其目的是 为了抢占国际标准的制高点,建立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可见,通过标准化策略也可以成为跨国公司反对合理竞争,攫取垄断利润的商业工具。

跨国公司不仅把技术标准当作一种法律手段来运用,而且当作一项重要的市场策略在使用。频发的知识产权争端,已成为他们控制市场的一种主要的非贸易手段。美 日欧国家在传统技术专利方面的标准化发展曾给并正给中国的产品出口带来压力。据商务部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1》分析,2010年,中国出口产 品共遭遇19起美国337条款调查。美欧等主要贸易伙伴加大使用技术性贸易壁垒、进口限制等措施力度,增加了中国出口企业成本,提高了商品出口门槛,直接 制约中国出口空间。近几年,中国因遭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每年损失至少几百亿美元。

3.控制核心技术

跨国公司不仅要在国内保持知识产权垄断优势,而且还要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拥有、保持和控制这种知识产权垄断优势。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跨国公司主要通过 下述几种方式来控制核心技术。首先,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既要充分发挥技术的优势又要防止核心技术过早地泄露,经常采取限制高端技术和产品出口的策 略。发达国家在研制出新技术初期,是严格控制其专利技术的,总是先在国内生产,以便获取高额利润,随后才会一步步将已经落后的技术扩散到国外,尤其是发展 中国家和地区,其目的只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比如,日本、德国等国就限制高端机床出口,德马吉的高端五轴联动机床就限制出口到中国。甚至连高端技术人员到 外地就业也是有所限制的,他们担心人员的流失会伴随技术的外流。其次,跨国公司投资方式独资化的倾向日趋明显。不仅外商独资企业的数量快速上升,而且在已 经建成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资通过并购方式逐步增持股份掌握企业控股权或将合资企业转变为外商独资企业的趋势也迅猛发展。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 1988年成立的广州宝沽公司,刚开始外方控股比重是49%,经过几次股权变更,现在的广州宝洁基本上已成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持股99%,中方仅剩 下1%。据我国商务部2008年的调查,从1984-2008年,外商在华投资中,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重已从3.8%上升到78.3%。跨国公司之所以采 用独资的投资战略,主要原因就是更易于加强母公司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控制,避免先进技术的外溢。再次,跨国公司通常采取研究与开发机构本土化和独资化等方 式,并且广泛地采取技术锁定策略,以最大限度地抑制核心技术的扩散。

正如联合国贸发会议《1992年世界投资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技术是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公司选择对外直接投资为其海外市场服务,不仅 仅是为了开发这一优势,同时也是为了对技术进行控制,跨国公司往往把最新技术转移给它的分支机构,而把较陈旧的技术卖给或以许可证形式转让给当地公司或合 资公司”。一般而言,被转让技术的先进性程度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呈正相关性。当跨国公司不具有股权优势时,其常常只转让二三流技术。这 样做既可以延长其技术专利期限和生命周期,又可以通过技术垄断和品牌控制掌握着企业的实际支配权。例如,生产基地设在天津的美国摩托罗拉公司,产品的核心 部分如集成电路板和主要部件均来自母公司和其他海外生产基地,中方只负责价值链最底端的装配工作。可见,这种移植式的产品制造方法完全受跨国公司的控制。 跨国公司采取的控制核心技术或垄断措施,不仅会使发展中国家产生严重的技术依赖性,而且也会使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成长逐渐失去源动力。

4.品牌输出

西方发达国家垄断了绝大部分世界驰名的商标和品牌,依靠品牌的磁场效应,在世界市场的竞争中所占的市场份额遥遥领先。联合国工业计划署的统计显示,世界上 各类名牌商品共约8.5万种,其中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经济体拥有90%以上的名牌所有权,处于垄断地位。世界品牌实验室经过长达半年时间,对全球33个 国家的8000个知名品牌进行调查和分析,最终2010年《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入选国家共计28个,其中美国占据500强中237席,比去年少4 席,仍然是当之无愧的品牌强国。法国以47个品牌数位居第二。日本以41个品牌入选席位排名第三。入选数最多的10个国家都是西方发达国家。 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经历了原始资本积累和近现代科学技术的洗礼后,逐渐从对有形资产及物资资源的经营与掠夺,发展到对以无形资产为显著特征的如商业信 誉、非专利技巧等品牌的输出。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其资金和技术优势,通过合资和并购等方式与国外企业合作,然后采用冷冻、自然淘汰等手法将原竞争对手 的知名商标排挤掉,最后输出自有品牌并树立其在市场的霸主地位和良好形象。例如,2007年,德国拜尔斯道夫以3.17亿欧元购入丝宝国际集团旗下丝宝日 化85%的股份,至此宣告在中国洗发市场独领风骚的“舒蕾”、“美涛”等丝宝四大日化品牌正式成为外资品牌。最近,创立于法国的科蒂集团与国内护肤品公司 丁家宜宣布双方达成了股份购买协议,曾经家喻户晓的丁家宜又被外企收入囊中。在日化行业,中国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三大化妆品市场,市场容量达到2500亿以 上,但日化领域却由外资品牌垄断着超过70%的市场份额。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已经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 资已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特别是技术密集型等高附加值产业越来越多地为跨国公司控制,跨国公司已在中国的网络设备、计算机处理器与服务器等 行业占有绝对垄断地位;己控制彩色显像管市场的65%,在程控交换机和移动通讯电话行业,外资已分别占有90%和95%的份额。2009年12月,北京交 通大学发表的外资控制状况报告指出:近十年来,外资对中国制造业的市场平均控制率已接近1/3,超过一般行业市场控制度的警戒线。外资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市场的控制度在2004年以后均在80%以上,对中国经济转型意义重大的高新技术产业,总体外资控制度近几年来也保持在近70%的水平。引人关注的是,外 资企业正在加速向中国农业生产和粮油市场渗透和扩张。目前,美欧四大跨国公司“ABCD”(ADM、邦吉、嘉吉和路易达孚)已控制中国75%以上的油脂市 场,不仅已经完成对原料加工、品牌、渠道和供应的绝对控制权,而且足以让上游种植业大部分亏损破产。美国孟山都公司已控制中国约50%的蔬菜种子,西方跨 国公司正在从大豆、蔬菜向水稻、玉米生产和销售领域渗透。中国海关总署统计局2009年1月4日发出预警:外资企业在中国粮食领域的控制力正在加强。跨国 公司控制中国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和粮油市场,不仅将掌握中国某些大宗农产品的定价权,而且13亿人粮油供应存在被“卡脖子”的风险。大量事实充分说明,在华 跨国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本,通过企业横向并购、品牌控制等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和实力,在我国取得市场优势甚至是独占的地位。

三、知识产权垄断导致南北差距加大

知识产权垄断导致南北差距比过去更大。它是靠商标、专利,靠核心技术、技术标准、技术许可证转让等手段,来拉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黄亚钧教 授所著的《知识经济论》以“头脑”和“手脚”的国际分工理论指出: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拥有先进知识的国家将成为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大脑”,而知识落后或 缺乏知识的国家就成为这个分工体系中的“手脚”,前者提供知识和技术,后者进行生产和装配。随着知识的不断进步,这种“大脑”和“手脚”的分工将成为越来 越普遍的现象。发达国家是“脑国”,发展中国家是“躯国”,知识产权这个经济发展的脑袋被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控制了。导致全球财富分配失衡的原因,当 前最重要的就是知识产权的垄断。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的大发展,拉大了各国之间在信息资源及其占有方面的差距,或者说扩大了知识经济分布的不平衡。 现代的南北鸿沟主要来源于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垄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知识产权的输出与垄断,从经济全球化中谋取最大的利益。据统 计,全球每年高技术产业约有70%的巨额利润被发达国家分享;在信息产业的产值中,发达国家与较发达国家所占的比重达98%。日本《经济学人》周刊 2007年5月8日一期刊登武者陵司题为“世界进入空前的超额利润时代”的文章认为:“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体化时代,尽管如此,日美欧等发达国家与中印 等发展中国家之间,仍然存在巨大的工资差别。如果发达国家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势必会获得显著的超额利润。通过跨国公司,这些超额利润将会使 发达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市场在今后更加受益。”

四、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正如关贸协定乌拉圭回合经过激烈交锋最终达成的协议所表明的,当代经济全球化的一系列“自由化”趋势中,发达国家主导着游戏规则,发展中国家被 迫接受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协定》;知识产权和知识壁垒问题具有空前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凸现出当代资本主义的新特征,即资本主义正在进入以“知识产权输出 和垄断”为核心的全球扩张时期。

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财富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未来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将主要是围绕知识产权展开 的竞争。为了提升国际竞争力,复兴民族工业,著名经济学家程恩富教授提出,我国应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优势”。所谓知识产权优势,是指通过逐步拥有以 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名牌为主要内容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优势,是相对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而言的第三种优势。知识产权优势的培育,是一个综合而需要长期努 力的过程。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整体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据统计,我国企业研发经费人均支出仅为美国的1.2%、日本的1.1%。我国制造企业的核心技术基 本上受制于人,固定资产投资的60%用于购买外国产品,其中70%的数控机床、80%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石油化工装备、100%的光纤制造设备是外 国产品。我国外贸总额己居世界第二位,但是自主创新的高技术产品仅占外贸总额的2%。因此,重视和培育知识产权优势是提高后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必然和迫切 要求。政府应从信息服务、财政政策、金融服务、税收优惠等各个方面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 市场为导向,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良性互动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体系,支持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打造知名品牌。突出培育和 发挥知识产权优势,早日真正打造出中国的世界工厂而非世界加工厂,从而尽快完成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和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型。与此同时,也要对跨国公 司知识产权的垄断和滥用加以防范。把仅仅适合发达国家(乃至个别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强加给全世界,是跨国公司的一贯做法。在与跨国公司日趋激烈的市 场竞争中,我们存在的问题往往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余,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防范不足。因此,如何防范跨国公司凭借市场支配地位行使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正公 平竞争的秩序,对于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387期,摘自2011年第5期《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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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研究/探索2011(3)/论跨国公司知识产权输出与垄断.txt · 上一次变更: 2011/07/2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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