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呼“中庸之声”成为主流 前法官指异议不是反政府

《当今大马》2015年4月8日 下午2点00分

前上诉庭法官莫哈末阿里夫表示,中庸之声应成为我国的主流,以让国家和平昌盛,人民幸福快乐得以为继。

他昨日在《当今大马》英文版专栏作者KJ约翰(KJ JOHN)的《哎哟,尽是以上帝之名》新书推介礼上说,极端主义,无论是关乎政治、宗教、族群、地域,皆不应该扩散。

他说,唯有包容自由,民主社会方能昌荣。

他承认,自由并非无所限制,然而他表示,“若我们仍相信且期待活在民主社会之中,上述说法不能用作否定自由基础的理由。”

“当警方说他们绝不容忍煽动行为或言论时,是令人困惑的。它回避了问题:究竟什么是煽动?”

莫哈末阿里夫明显是批评警方近来频频祭出煽动法令,逮捕与提控异议人士。

这名前法官进一步阐释,所谓煽动,意即触犯中庸原则,违反理性与平衡之道。

法律调制政治

莫哈末阿里夫也说,宪法关乎政治,而政治更是受到法律所调制。

“故此,学者评论宪法课题之时,不能回避政治层面。”

莫哈末阿里夫在此相信是指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右图),因为评论霹雳宪法危机,而被控煽动。

他补充,同理的,律师公会主席谈及我国宪法架构时,亦无法与政治切割。

“在同一脉络之下,法官在判决宪法争议之时,以调制政治为考量,决定一个政治问题。”

“这是在政府与坚持他们的自由受到联邦宪法保障的人之间,平衡他们的相互冲突的要求与期待。”

莫哈末阿里夫任职法官期间,曾作出多宗重大裁决,信手拈来的就有:在聂纳兹米案中,判定和平集会法令第9条文,即集会前10天需通知警方的规定,违反宪法;解禁政治漫画家祖纳的两套作品;在赵明福案中,推翻验尸庭“悬案”裁决,判定反贪会官员涉及致死。

法庭裁决冲突

莫哈莫阿里夫劝诫人权分子,应尊奉中庸与理性之道。

他说,倘若有两种自由期许相互冲突,则人们应让法庭裁决。

“让法庭遵照同样的宪法原则,以司法角度,定夺与引导哪种利益应在民主社会中优先。”

莫哈莫阿里夫也大表赞赏25名杰出巫裔的声明,即联邦宪法是由马来统治者、英殖民政府、政党等透过协商程序,且基于中庸理想所创建。

“这些杰出人士关注现有政治社会的动向,我们应对他们心怀谢意。我们时常发现,当权者容忍、听从,甚至认可不中庸的声音。”

中庸之士发声

他补充,若当权者将与政府不同的观点归纳为反建制或反政府,也是属于谬误的。

“中庸的问题应当是,这些观点是否倾向人民,且是真诚的?身为中庸之士,并不意味卑躬屈节,相信政府无所不知,盲目尊重政府与当权者,并且认为若你不高兴,请在来届大选投票时反映。”

“有时候,当国家前路引人忧虑,中庸之声应获得聆听,理性应受到郑重考虑。”

莫哈莫阿里夫与约翰相识多年,早年在吉打双溪大年是同窗,后一同前往新街场皇家军事学院就读。

《哎哟,尽以上帝之名》是约翰的文章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