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诗坚:废内安法护新闻自由

南洋网•言论•跃马扬鞭•谢诗坚

2011-09-18 17:26

首相纳吉看来想步其父亲敦拉萨后尘,希望在位之年对国家政策做出重大改变。因此他在庆祝马来西亚日(9•16)前夕向国人广播时,宣布了过去四任首相都没 有碰触的两大法令,即将废除内部安全法令(ISA)和取消报章每年更新执照法令(KDN)。这无疑是值得欢迎的,它意味着政府准备迈向更大的民主与自由。

先说内安法,它于1960年由我国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在国会提出和通过的,以取代1948年的紧急法令。

紧急法令是英殖民政府为对付马共及所谓的亲共活动而实施的法令,那一年英殖民政府也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紧急法令也就派上用场了。

大逮捕壮大反对意见

在马来西亚独立的第三年,内安法成为具有威慑性的条文,政府得以援引法令拘留异议人士而无需审讯,这向来被认为是用来钳制左翼运动乃至反对党的。

即使政府不断地否认和为法令的存在辩护,但反对党人被扣捕也成了不可争辩的事实。有人因此认为法令已不单是用来对付左翼分子,而且也用在异议分子身上;尤 其是1987年的茅草行动,共逮捕了105人,已经不限反对党人,而是执政党人也被捕在内,其中包括行动党的林吉祥、加巴星与林冠英;马华的叶炳汉和陈财 和;民政的王天庆、董教总的林晃升和沈慕羽;非政府组织的詹德拉与柯嘉逊等人。

这一下子促成更多团体和个人对内安法持有反对意见,乃至大力主张废除,主要理由是这项法令赋予政府太大权力,可以对任何人实施拘留与限制,而被视为违反人的基本权利和言论自由。

出版法令为殖民产物

巧合的是,那一年也有三家报社被政府暂时吊销执照。这是在1984年出版印刷法令下,部长所拥有的权力。由于出版法令与内安令同时启用,要求检讨出版法令的声浪就不断扩大了。

所谓的报章出版法令由来已久,在殖民地时代的1920年起,英殖民政府就实施了印刷法令,用以控制因“五四”运动(1919年)带来的华文教育与华文报的“百花齐放”。

这就是说,对出版业的监控早已存在,而后进一步地扩大其权限,从登记出版到需要申请准证,才能出版定期刊物。

因为茅草行动的“双管齐下”(即用内安令,又用出版法令),在后来的许多年,要求政府检讨乃至废除两大法令已不限反对党,也包括执政党成员乃至非政府组织在内了,且形容为过时的法令。

但政府在这方面的反应是谨慎与保守的,也不认为有检讨的必要。即使在马哈迪的时代(1981-2003),他没有检讨之意,来到阿都拉的年代(2003-2009)也就没有必要作出大动作。

最引为诟病的是在阿都拉当政时期的3•08政治海啸后,竟然援用内安法逮捕三名不对治安构成威胁的议员、评论人和记者,使到内安法受到更大的抨击。

在备受压力下,来到纳吉的时代(2009年起),他或者选择保守治国的萧规曹随,或仿效其父亲来一个震撼性的改革。

经过两年有余的统治,纳吉选择走其父亲的路,来一个大转折,宣布终止内安法和将废除报章更新执照法令,这比起经济转型有更大的实质意义和更深远的影响。

提升至大民主大开放

如果说敦拉萨在位时推出“新经济政策”,改变了政治格局;重开国会民主(1971年),不栈恋专制;提倡东南亚化为中立无核地带(1971),领导马来西 亚加入不结盟运动,走中间偏左路线;更在后来与中国建交(1974年),化解与中国的隔阂和成功收编反对党加入国阵,是荦荦大件的轰动性大事;那么今日纳 吉的大动作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他的改革与其父亲的大手笔还有一段距离,有必要再提升成为大开放和大民主。

在废止不必要的限制性法令后不要回头望,一一解除对人权种种限制的法令,以便马来西亚的民主与自由成为被引述的典范。

这样一来,在民主体制下,马来西亚才能与西方的民主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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