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5-01-08 10:21
(雪蘭莪‧沙亞南7日訊)雪州大臣阿茲敏否認稽查局在調查雪州大臣機構(MBI)8名前職員領走264萬令吉遣散費的報告有任何問題,並強調州政府一定要這些人歸還該筆款項,否則依法處理。
-
阿茲敏(右)與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為雪州地方政府清理吉蘭丹災區救援任務主持揮旗禮。右二為雪州高級行政議員拿督鄧章欽。(圖:星洲日報)
他說,經他向MBI官員瞭解後,這些拿了264萬令吉遣散費的8名前職員,將獲當局給予14天的時間,就該機構追討有關遣散費做出回應。
“預計MBI將在14天寬限期結束後,才會就此事做出回應,以顯示我們秉公處理。”
他說,若他們無法在寬限期內給予回應,當局將采行動對付他們。
阿茲敏今日出席雪州地方政府清理吉蘭丹災區救援任務活動後,受媒體詢問MBI前首席執行員法依卡昨日發文告反擊州政府,作出回應。
遣散費事件違財務程序
“任何形式的金錢使用,都必須依據現有的程序來處理,但是,遣散費事件很明顯違反了有關財務程序,所以,MBI管理層在研究了文件後,就採取有關行動。”
他強調,有關稽查報告是沒有問題的,況且,稽查局是一個獨立的機構,並介入調查有關事件,也證明了遣散費事件確實涉及了濫權。
“我們是不會妥協的,一定要那些拿了錢的前職員將那筆錢給送回來。再說,我們也是要圓滿地解決這個事件,若那些人應得的,我們會依據合理的計算繳付有關遣散費。”
他說,他並沒有插手稽查局的調查工作,但是,他對稽查局的調查工作有信心,確保此事是在透明的情況下進行。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