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巫统合作如娶美娇娘 丹副大臣:试过才知道

《当今大马》2014年12月22日 下午2点26分

专访

吉兰丹州议会特别会议召开在即,大力主张推行伊斯兰刑事法的吉兰丹州副州务大臣莫哈末阿玛坦承,伊党州政府需要死敌巫统的协助,才有可能落实伊刑法。

他表示,将伊刑法呈上国会,乃对巫统诚意的最终测试。

目前在伊党里唯一获准向媒体谈论伊刑法课题的莫哈末阿玛表示,如果无法获得巫统的铺路,该党肯定无法落实伊刑法。

特别是伊党两个友党——行动党和公正党,目前看来都不支持落实伊刑法的落实。伊党不仅需要国阵中央政府旗下政治机构如警察和监狱局的配合,同时在国会也需要巫统议员的支持,以让伊党提呈的私人法案得以顺利通过,为丹州落实伊刑法铺路。

不与巫统有更多的合作

但莫哈末阿玛强调,这不意味伊党将与巫统建立进一步的关系,该党肯定不会加入巫统或国阵。

“我们永远都不会与巫统联手。我们不会第二次跌入巫统的陷阱。被咬过一次已经足够了。”

伊党曾于513事件后的1973年加入国阵,惟伊党与巫统合作不久后就生矛盾,进而引发丹州危机,中央政府颁布紧急状况,并一度接管丹州政府。伊党也陷入四分五裂,并且在1977年退出国阵,直至1990年才重夺丹州政权。

合作才会知道是否真心

莫哈末阿玛点出,巫统和中央政府的阻挠下,伊党和吉兰丹州政府才会在过去23年都无法落实伊刑法。

询及伊党为何这一回选择相信巫统,莫哈末阿玛形容,此事就如同迎娶美娇娘,必须在婚后才能知道对方是否真心诚意。

“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心里想什么,但现在而言,巫统已展现其合作意愿。”

“对我们来说,他们所展现的最大诚意就是在中央政府之下成立技术委员会。他们是否拥有隐议程,我们不知道。那藏在他们心里。不过,正面的事情是委员会已经成立了。”

“因此,他们若反对我们呈上国会的私人法案,那就能够把他们的诚信给考验出来。”

为了达到目的总要冒险

他进一步举例,“比如,我们结婚,妻子后来有不良行为,人们会说我们笨吗?”

“这是我们未知的未来。我们在结婚前就会见对方,我们感到满意且有信心。但是,在6或7年之后,她变心了(这是无法预知的事情)……”

莫哈末阿玛表示,为了达到党的目标,伊党无妨和敌人合作。

“信任是一个问题。但就关系而言,现实是,州和中央政府互相需要。因此,他们现在打开一个门路给我们(落实伊刑法),我们为何不尝试?“

“我们不会损失任何东西。如果巫统真有诚意,并在国会让此法通过,那我们就会得偿所愿。如果巫统玩弄政治,不支持,那证明他们真的完全不可信。”

不愿强硬地落实伊刑法

“我们知道,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支持,不可能落实伊刑法。”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使用法律的途径,让它写入宪法。我们要依循宪法程序,因此希望私人法案在国会通过。”

“有指控伊刑法违宪。因此,我们选择合法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选择依循法律途径。”

“有意见认为,过去当我们在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伊刑法)后,我们就可以在无需中央政府的同意下直接落实该法。”

“我们认为,这不是妥当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把它带上中央层次,而我们是将私人法案提呈到国会。”

中央州属合作无可避免

针对外界批评伊党在12月29日(星期一)仓促召开特别州议会,莫哈末阿玛却反称,其实一切按计行事。

“伊斯兰法就是我们的目标。在我们还未成为州政府之前,我们已立志落实它。现在我们当政,我们可以这么做。”

“这不是我们是否要和巫统合作的问题。在法律和宪法方面,我们无法避开州政府须和中央政府合作的事实。“

”这是G对G(政府对政府)。就算是在槟城,如果不能获得中央政府的合作,许多计划也不能执行。(比如)如果没有中央和州政府合作,林冠英要怎样拿到20亿令吉,供作水坝工程或海底隧道计划?“

“我们做的是一样的东西,这是G对G。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合作,我们不能实行伊刑法。我们需要警察和监狱,而这都是在他们之下。你必须明白这点。”

“首先,我们必须修改355号法令(《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案权限)法令》),而这也和356号法令(《1968年已婚妇女和儿童(强制执行抚养)发令》)连接,以让我们能对罪案实行更严格的惩罚。”

莫哈末阿玛更透露,他获悉中央政府已准备使用这份草案来立法,或许明年就会呈上国会。

“另一种看法是我们需要向国会寻求批准,以准许州议会修正国会法律。”

伊党议员都有义务支持

然而,问及是否全体伊党国会议员支持上述法案时,莫哈末阿玛则直说,支持伊刑法乃穆斯林义务。

“在设定上,我不知道。这并非政治,而是逾越政治的。它与信仰与宗教有关,因此我们希望全体穆斯林国会议员,不分党派,支持这项议案。”

“这只需要简单多数票(就能通过法案),而我们无需修改宪法。”

询及哪位伊党议员将具体负责提呈私人法案时,他仅含糊回答,每一名伊党国会议员皆有义务这么做。

“(伊党中央)已同意了。只是有人质疑目前把私人法案带上国会是否合事宜。355号法令已获认可。依循伊党制度,倘若党同意,则全体伊党国会议员就有义务支持它。”

等待廿三年后已准备好

记者询问是否担心再被巫统弄得焦头烂额,莫哈末阿玛则回应,政治总是充满风险。

“我们或与巫统一起冒险,或与民联一起冒险。我们已万事俱备。这并非匆忙行事,我们已等待了23年之久。现在,我们认为万事已备。是的,我们认为已经准备好了。”

莫哈末阿玛也举例说明他们的准备工作,即最近举行的一项讨论如何执行砍手刑罚的工作坊。

“我们最近举行了一个工作坊,讨论如何具体实行伊刑法刑罚:如何砍手,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来自全马各地的律师与医学专长受邀出席了这个工作坊。”

“事情已安排好,只是我们并未公布而已。我们并非空手而来,我们是有备而来的。”

“我要诘问行动党,他们说,反对伊刑法的理由是它违宪。那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通过国会程序仍它获得批准,你是否还会反对?”

“世俗主义者坚持,这(伊刑法)必须与宪法一致。这正是为何我们通过法律程序,既不与国会相左,亦不违反宪法。现在,我们正在使用这个方法,你(行动党)为何阻难我们?如果你是真民主,那就让我们尝试看吧。”

他呼吁伊刑法反对者,尤其是行动党,允许伊党将私人法案带上国会,且尊重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