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2014年12月8日 上午10点41分

这批马来人大多是前高级公务员,包括多名前大使与前部门秘书长,并由前大马驻荷兰大使法丽达(Noor Farida Ariffin)代表向媒体发表声明。
她说,目前是中庸马来人与穆斯林阐明立场的时候,因为“土著权威组织与穆连会等所呈现的极端、非中庸与不宽容的声音,并不代表马来人与穆斯林。”
“基于这种尖刻言论对我国种族关系与政治稳定所造成的影响,我们认为必须表明立场,并呼吁展开知性与理性对话,以讨论伊斯兰教在马来西亚作为公共法律与政策来源的方式。”
“最重要的是,我们呼吁首相,行使他的领导与政治意愿,以成立一个包容性的咨询委员会,寻找这些棘手问题的解决之道。”
“我们也呼吁更多的中庸马来西亚人,大声发表他们的意见,并贡献一个更知性与理性的公众讨论。”
联邦与州分权崩溃
他们在联署公开信中说,最近关于伊斯兰教法律地位与采用的争端,让他们感到担心与非常失望。
“持续的争端显示,我国缺乏对于宪政民主制下伊斯兰教地位的了解,并且反映在民事与刑事法律中,联邦与州政府分权的严重崩溃。”
他们指出,宗教单位看起来已经越权,发出的各种宗教裁决违反了联邦宪法,也没有履行民主与讨论程序。
他们也不满,右翼非政府组织指责异议为“反伊斯兰教、反王室与反马来人”,导致理性对话与解决争议之路越渐困难。
“同时让我们担忧的是,使用煽动法令让异议人士噤声。”
不满部长煽动言论
他们特别提到,首相署部长加米尔最近针对森州跨性人着装权利案,指责跨性人群体与伊斯兰姐妹组织(SIS)是“攻击伊斯兰教新浪潮”,是一项煽动言论。
“这种由一名联邦部长发表的煽动言论(而且不是第一次),传达一个讯息,即首相走向中庸的意愿并没获得重视,因为一名内阁部长持续破坏之。”
他们列举5件事,必须获得首相纳吉的关注与领导、内阁与全体中庸马来西亚人的支持,包括:
(一)多元法律制度;
(二)公众,包括政治领袖,针对法律与宗教单位的权限缺乏了解。联邦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任何法律包括伊斯兰法律不能违反宪法。
(三)公民有权辩论,伊斯兰教作为我国公共法律与政策来源的方式。
(四)必须提高对伊斯兰教多元诠释的了解。
(五)首相必须执行领导,并委任重要领袖,负责公正展开关于伊斯兰教法律的辩论。
25名联署信函者是:前内政部秘书长Abdul Rahim Din、前外交部秘书长Ahmad Kamil Jaafar、前财政部秘书长Aris Othman、前卫生部秘书长Ismail Merican、前财政部秘书长Mohd Sheriff Mohd Kassim、兽医服务局前总监Mustaffa Babjee、前能源、通讯与多媒体部秘书长Nuraizah Abdul Hamid、国家心脏中心重要创办人兼心脏外科医生Yahya Awang、前上诉庭法官Shaik Daud Md Ismail、前大使Abdul Kadir Mohd Deen、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前高级区域顾问Anwar Fazal、前大使Dali Mahmud Hashim、、前大使Emam Mohd Haniff Mohd Hussein、女性声音代表Faridah Khalid、国家银行前助理行长Latifah Merican Cheong、中将Maulob Maamin、前大使Noor Farida Ariffin、人权委员会前委员Ranita Hussein、前大使Redzuan Kushairi、理科大学前副校长Sharom Ahmat、前大使Syed Arif Fadhillah、林业局前总监Zainal Abidin Ahmad、前贸消部秘书长Zainuddin Bahari、马来亚大学前讲师Halimah Mohd Said、前律师公会主席Hendon Moham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