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蚁论 2014年12月7日 上午 08点30分
Cecilia Jeyanthi Victor
八打灵再也:他们是国内的土著或原住民。但是除了被归类为土著之外,原住民经常是被遗忘的一群,并被剥夺基本生活必需品和特权。
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全力抢救他们祖先留下的土地,以免被抢夺作为发展之用。
这些简单的人真正想要的就是保持他们习以为常的土地,以便维持他们的生计及留给子孙后代。
多年来,他们的土地一直被其他人因既得利益而“劫持”。这些土著一直保持沉默,因为他们当中对收回自己失去的土地都非常无奈。
这导致许多原住民要么被安置,或是更糟糕的是,被迫离开他们的土地,而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尽管如此,如今的原住民比过去更清楚他们的权力。
大马半岛原住民部落联盟(JKOASM)成员托克辛班(Tok Simpan)在接受《每日蚁论》采访时表示,大约40个来自森美兰汝来恩斯德拉布(Bandar Enstek Labu)的原住民家庭被要求第三度搬迁,以便让路给有关发展。
“他们被告知需搬迁至森美兰州巴西班让(Pasir Panjang)的武吉甲洞(Bukit Kepong)。这个地方并不适合居住。它只是一个干燥的水坝。
他说:“有关人士决定再次举行抗议活动。去年也展开了抗议活动,但问题没有被解决。在过去4年,他们一直被耍弄。”
当被询及驱逐他们的土地公告是否会很快送达,而他们是否由律师代表,托克辛班则表示,这尚未有秩序,他们现在也没有律师代表他们。
“他们还在拉布,他们还没有搬迁,也不想再这么做了。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已经失去了他们所习惯的土地,而如今他们可能不得不再次离开。”
原住民有决心坚持自己所习惯的土地。在过去几年里,他们一直在法庭苦战以夺回自己失去的土地。
在2002年,来自雪兰莪雪邦甘榜淡杯(Kampung Tampoi)的temuan部落,在他们位于甘榜淡杯祖先的土地被清除以作为发展汝来往返吉隆坡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后,他们即提出诉讼。
随后在2005年,据报道表示上诉法庭肯定了高等法庭的裁决,即根据普通法及联邦宪法,有关家庭拥有该土地的原生标题。
律师约格斯瓦然(Yogeswaran Subramaniam)代表有关社群,表示上诉法庭的裁决是一项胜利,因为司法再一次确认他们拥有其祖先土地的权利。
在2014年11月28日,上诉法庭法官拿督帕萨(Datuk Prasad Abraham)肯定表示根据普通法,原住民在其祖先留下的土地,拥有权力。
帕萨在报道中表示,有关瑟玛碑里(Semaq Beri)部落土地的状况还不清楚。
在另一起案件中,来自霹雳美罗甘榜瓜拉森塔(Kampung Kuala Senta)的一群原住民在今年11月5日在高等法庭提出一份书面证词,以防止开发人员将他们的土地用作商业发展方面。
这种情况在霹雳州而言尚属首例,原住民社群全力以赴,为保护他们的土地而战。
他们争夺的土地为113.70公顷,而他们在该土地之上进行农业活动。
根据联邦宪法,原住民已经拥有特殊地位。
联邦宪法第8(5)(C)容许针对 “在马来半岛(包括土地预留)原住民的保护、福利或进步,或者是保留在公共服务领域有关职位中合理比例的原住民数目,但并不冒犯第(8)(1)条款中的平等原则”而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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