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招牌破鏡難圓

    《光明日报》 2014-12-05 19:32

董總12月7日特大在即,兩個意見分歧的陣營依然僵持不下,使特大極有可能流會。事態演變至如斯田地,可謂玉石俱焚。兩派都自視為華教大業的守護者,並互相指責對方“心懷叵測、別有用心”雲雲,但對峙下去並不會有贏家。

特大若是順利舉行,出席者都是與董總主席葉新田同一陣線,那麼關丹中華中學能否報考獨中統考,鐵定會被否定。一旦特大通過議案,除非關中的批文有突破性進展,否則關中生從此不能名正言順報考,只能“走後門”通過其他獨中名下參加統考。

特大若是人數不足而流會,董總中央委員會威信盡失,在屬會不配合的情況下,此後董總無法繼續帶領和團結華教界力量,葉新田和署理主席鄒壽漢固然地位動搖,但是對董總的號召力更是難以彌補的傷害。此例一開,董總不再有一呼百應的權威,屬會各自表述和選擇性參與,何來團結?

就如一個政黨的主席決定了要破釜沉舟進行一項改革,各州分會主席卻各有意見,號召黨員不予配合,甚至以不符合章程為由拒絕參與黨主席所召開的會議。

這種做法無疑是違反黨紀律,有關州主席必須受到對付,或是自行退黨。國有國法,黨有黨紀,如果黨主席沒有威信,何以行事?黨代表有權發動特大罷免黨主席,但在主席下台之前,黨員就必須服從指示,否則就脫掉黨服。

這個例子雖然不盡貼切,不能與董總的內鬥相提並論,但葉新田是董總代表大會所推選的主席,在他下台之前,所有依據黨章所召開的會議或是重大活動,理應獲得各州屬會和代表的配合。

特大本是一個解決問題和糾紛的內部平台,你可以不認同,但不應該不參與。主席所提出的動議,不一定要通過,因為這是黨章賦予代表的決定權,但服從和執行主席的合法指示,這是代表的義務。

這些日子以來,兩派人馬卻選擇在外頭公然叫罵,成為一起撕裂董總和華教的黑手。董總的金漆老招牌是數十年來發展華教的基石,它不只是一塊木頭,更是一種無可取代的文化象徵,領袖可來可去,但老招牌一旦被砸了,就如破鏡再難重圓,傳承給下一代的是佈滿裂痕、千瘡百孔的招牌。

(光明日報/潑墨‧文:戴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