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缺席不開會

《光明日报》2014-11-11 18:11

民聯三黨要召開最高層會議,竟搞到要林冠英公開呼吁,勸告伊黨主席哈迪阿旺必須出席。令人驚愕之餘,更覺此事非比尋常,這是一個很不合“常理”的現象。

此外,林冠英還話中有話,指哈迪的缺席,導致民聯最高領袖會議的任何議決案,皆因哈迪的“缺席”而說了不算數!

換言之,民聯三黨的會議,縱有伊黨的高層領袖出席,參與投票與議決,哈迪都有權推翻和否決,伊黨也不會遵從民聯的任何議決案!

更貼切的說法,伊黨其他領袖並沒有代表權,並無發言權,獨有哈迪阿旺擁有最後的話事權。這是伊黨賦予黨主席的絕對權力。

所以,只要哈迪“缺席”民聯三黨的高層會議,民聯的任何決策都喪失約束力,亦失去成效與共識。

安華雖是民聯的共主,但哈迪一個人就可推翻民聯三黨所達成的任何議決案。

哈迪不時“缺席”民聯會議,只委派伊黨代表參與,但“伊黨代表”沒有發言權和決定權,形成哈迪的“缺席”猶如一劑墮胎藥,導致民聯會議流產。

哈迪選擇“缺席”民聯會議,民聯是否已名存實亡?自雪州大臣風波結束後,伊黨雖還身在民聯,但靈魂似已遠離民聯而去!

民聯的草創和結盟,時日極短,只經歷了兩屆大選。308大選讓民聯三黨看到了“改朝換代”的希望,但505大選並沒能實現“入主布城”之夢。

民聯三黨“平起平坐”的結構,亦起了一些微妙的變化。火箭幫在505大選收穫最豐,贏得38國席,崛起成為民聯的老大,公正黨的30國席尚算平穩,反觀伊黨不進反退,只保住20國席,位居末席,淪為民聯的小弟,自然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說來,伊黨並沒能在民聯的結盟中贏得更多的國席,對一向自我中心,且以“老大”自居的伊黨而言,不免意興闌珊啦!

當伊黨在民聯的政治地位與比重失衡後,遂有“伊刑法”的課題和風波,以“伊法”來彰顯其權威,而揚棄其“福利國”的民聯精神和共識。

此外,在雪州大臣風波中,更見證伊黨的反覆無常和背信棄義,更見其“小人政黨”之心態和格局。

民聯走到今日這個地步,必須再三的“請”伊黨主席哈迪“出席”民聯的領袖會議,無疑是個可憐復可悲的笑話!

哈迪“缺席”吊起來賣,還能賣多久?

(光明日報‧看劍‧文:慕容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