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共产党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特点和原则及现实意义

李建生 

[摘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宗教信仰问题是一个具有群众性的思想认识问题,所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也必然带有群众性;宗教在我国的存在是长期的,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育必须常抓不懈;思想认识问题的特殊性和宗教存在的各种现实条件,决定了这种教育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在教育中必须遵循的主要原则有:为中心工作服务的首要原则;说服教育原则,即通过细致的思想教育来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与具体实际相结合原则,也就是结合某一具体时期的具体工作来开展教育。在当前复杂的国际背景下,重温党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论述,不仅有利于遵循教育规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也有利于提高教育艺术,确保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始终坚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理论,围绕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宣传和教育,并结合实践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重要性、特点、原则和方法等进行了深刻阐述。学习这些论述,对掌握教育规律,提高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特点的论述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群众性

我国有一亿多信教群众,宗教在我国具有群众性。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面对的不是个别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具有群众性的思想认识问题。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认识到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的科学无神论教育是一项群众工作,具有突出的群众性。他说:“解放区已有人民的新文化,但是还有广大的封建遗迹。在一百五十万人口的陕甘宁边区内,还有一百多万文盲,两千个巫神,迷信思想还在影响广大的群众。”因此,要教育群众消除头脑中的迷信思想,这是一个带有群众性的大问题。“我们必须告诉群众,自己起来同自己的文盲、迷信和不卫生的习惯作斗争。”毛泽东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群众性决定了进行教育必须使用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方法。他说:“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教育政策应该是:‘引而不发,跃如也。’”“引而不发,跃如也”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基本政策和态度,也是一项基本的群众工作方法。共产党坚持对广大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但必须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不伤害群众的宗教情感,不强迫每个人必须放弃有神论,接受科学无神论的世界观。“菩萨要农民自己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对待之前就在我国传播的基督教和天主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周恩来针对当时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出:“天主教有几百万教徒,这首先就是一个群众问题。我们不能把几百万信天主教的人都看作是吃洋饭的。如果这样说,一定会脱离群众,因为这里边有很多是劳动人民。”在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对很多问题应该怎样看,怎样说,怎样进行宣传教育,一定要考虑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群众性问题,这是一门思想工作艺术。毛泽东后来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中所以主张用说服教育的方法、民主的方法解决宗教问题,除了考虑解决思想问题的特殊规律而外,更重要的是因为它是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群众性的思想认识问题。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所以要求对宗教问题一定要采取如列宁指出的“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和“周密考虑”的态度,其重要原因之一也在于宗教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群众性。中共中央1982年19号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在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群众性,阐述了“宗教问题上的矛盾已经主要是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后,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应当坚持不懈地宣传无神论,但是我们同时应当懂得,对待人们的思想问题,对待精神世界的问题,包括对待宗教信仰的问题,用简单的强制的方法去处理,不但不会收效,而且非常有害。”这也是考虑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群众性。1998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也指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大力提倡科学精神。……坚持不懈地普及科技知识,普及那些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医疗卫生、科学健身和生老病死等方面的知识。”在无神论教育中坚持不懈地普及这些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知识,是由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群众性决定的。

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时说,“当今世界,人类生活在不同文化、种族、肤色、宗教和不同社会制度所组成的世界里”,是“命运共同体”,不同文明要“相互尊重、和谐相处”。这就从世界不同文明表现形态的角度来认识宗教问题,更具有普遍性,时代性。

(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长期性

宗教在我国的存在是长期的,这就决定了对广大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常抓不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但是,由于人们意识的发展总是落后于社会存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由于某些严重的天灾人祸所带来的种种困苦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摆脱;由于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和复杂的国际环境,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一部分人中的影响,也就不可避免地还会长期存在。周恩来说:“现在我们只把宗教信仰肯定为人民的思想信仰问题,而不涉及政治问题。……宗教是会长期存在的,至于将来发展如何,要看将来的情况。但是,只要人们还有一些不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就难以避免会有宗教信仰现象。”对广大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的教育,逐步改造头脑中存在着的鬼神迷信观念,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建设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提出要把无神论教育作为长期任务。2003年8月19日,胡锦涛就加强科学无神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批示,“关于无神论研究和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需纳入科学研究规划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锲而不舍地进行”。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长期性特点在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艰巨性

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教育,消除人们思想中存在着的鬼神迷信观念,不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是一个艰巨的过程,正像马克思所说,“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过程,具有艰巨性。毛泽东说过,鬼神迷信观念,“这些都是群众脑子里的敌人。我们反对群众脑子里的敌人,常常比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还要困难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教育的艰巨性就在于它所面对的不是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敌人,而是“群众脑子里的敌人”。这就要求必须“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在明确宗旨和把握正确方向的前提下,还需要深入了解人们的思想和心理,同时要讲究方式方法”,否则“尽管也费了力气,但收不到效果”。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艰巨性,除了来自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本身的特殊性外,更重要的还来自消除宗教存在的各种现实条件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马克思说过,要把宗教神秘的纱幕揭掉,“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毛泽东在上世纪50年代谈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艰巨性时就指出:新制度“要使它最后巩固起来,必须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坚持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还必须在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进行经常性的、艰苦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这里所说的“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艰巨性,就是消除宗教存在经济根源的艰巨性;“经常性的、艰苦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就包括了改变群众长期存在的宗教和各种迷信观念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这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因此,“我们共产党人,应该学习并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要有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勇气,同时坚决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做好宗教方面的各项工作”。不能被教育的艰巨性吓倒,从而缩手缩脚,失去了对广大群众进行科学无神论教育的勇气。

为了进一步加强包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在内的宣传思想工作,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大宣传”的工作思路,要求把作为宣传思想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的教育放在全党“大宣传”的工作总体规划中加以部署施实,进一步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系统整体性的特征。

二、关于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原则的论述

(一)为中心工作服务原则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教育中必须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或规则。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首要原则。列宁早就说过,宣传无神论,必须服从“党的基本任务:发展被剥削群众反对剥削者的阶级斗争”。中国共产党坚持了这一原则,正确处理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与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一系列辩证关系。在抗日战争时期,团结抗日是当时的中心任务,所以毛泽东提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的主张,要求当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必须有利于联合一切爱国力量,共同抗日。这就正确地处理了坚持无神论的共产党员与有神论的宗教信仰者之间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团结一切力量共同建设繁荣富强的新中国是当时全党的中心任务,因此,周恩来提出“宗教界(包括基督教青年会在内)要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各宗教之间和各教派之间就应该加强团结,联合起来,研究怎样服务于中国人民;……使宗教活动有益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这就正确地处理了宗教与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之间的关系。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是进行经济建设,所以,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中,一定要明确:“我们解决宗教问题的根本途径只能是发展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逐步消除宗教赖以存在的根源。也就是说,必须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必须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经济建设搞不上去,人的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就宗教论宗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必须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关系,使广大群众明确,我们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是要消灭宗教,而“是要大力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讲到依靠人民、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特地指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二)说服教育原则

宗教信仰问题是人民内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是非的辨别问题,不可以用强制的方法去解决。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有害的。列宁早就说过,同宗教偏见作斗争,只能“用纯粹的思想武器,而且仅仅是思想武器,用我们的书刊,我们的言论来跟宗教迷雾进行斗争”。毛泽东继承了列宁的这一思想,强调:“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只能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对广大群众开展细致的思想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从而逐渐脱离宗教和各种迷信思想的束缚。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工作有着不同于一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它既要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又要开展唯物主义和科学无神论的宣传,还要结合具体实际进行科学知识的教育。这就要求在宣传中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就算“为着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而发布的行政命令,也要伴之以说服教育”,而不能只靠行政命令。

2013年8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进一步制定了“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把服务群众同教育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质结合起来”的宣传思想工作要求,完善和发展了党一贯坚持的思想工作中的说服教育原则,对更好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三)与具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同中国宗教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中国的具体体现。因此,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也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结合具体的实践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空空泛泛地喊口号,蜻蜓点水,浮光掠影,是不会产生效果的”。早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毛泽东就结合当时宗教界的实际,要求对“各民主党派和宗教界要进行教育,不要上帝国主义的当,不要站在敌人方面”。后来在宗教改革中,又教育宗教界正确地对待改革,教育干部和群众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纠正一些不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行为。他说:“青海有个地方,大概是香日德,改革中有个庙被群众砸了,干部去阻止,群众同干部还起了冲突。其他地方的寺庙,我们都保护下来了。对宗教寺庙,过去人民政府就是保护的。五台山有些喇嘛庙,在土地改革中农民要砸,我从那里经过,给制止了。”他一方面纠正破坏党的宗教政策的“左”的过火行为,另一方面教育宗教人士要正确对待宗教改革,指出:“你们在精神上要有准备。改革以后,有一个时期喇嘛可能要减少。有些喇嘛要回家,但他们不是不信佛教了。……宗教寺庙如何进行改革,我想你们应该考虑一个办法。”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江泽民特别强调:“要加紧培养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能够坚持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的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我们要引导全党同志努力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积极宣传无神论思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各族群众”,没有这样一支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不行的。“要系统研究和正确宣传新疆发展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这有利于澄清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散布的种种歪曲和杜撰新疆民族、宗教演变历史的谬论,肃清这些谬论在群众中的影响”。

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某一具体时期的具体工作来展开。例如,1989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联合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也要配合丧葬改革来进行,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认真宣传在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危害性和进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增强广大群众节俭办丧事,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的自觉性。

三、学习党关于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理论的现实意义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特点和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特点和原则是事物属性和规律性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特点和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所固有的内在属性和教育规律性的体现。掌握党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特点和原则的阐述,对我们遵循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做好十八大以来新形势下的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最根本的是群众性。党所以要在群众中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的宣传和教育,一方面是有部分群众受鬼神迷信观念和宗教的影响,束缚了积极性和历史创造性的发挥;另一方面是在宗教的旗帜下汇聚着众多的信教群众,使得“宗教往往构成一种非常强大的社会力量”,这种力量“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人们争取和利用宗教力量,目的就是要争取和利用众多的信教群众”。在群众中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目的,不是要消灭宗教,而是要广大群众以科学态度、科学精神正确对待宗教,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把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为完成党在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而奋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都是为了更好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进一步遵循思想教育的规律,更好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防止产生畏难情绪,放弃必要的思想教育;或急功近利,干出违背教育规律的蠢事。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为中心工作服务原则、说服教育原则和与实际相结合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规律性和教育科学性的直接体现。为中心工作服务原则清楚明白地表明了进行马克思主义观教育的目的不是消灭宗教,而是使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为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服务。说服教育原则既是思想教育的一般规律的反映,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群众性、长期性、艰巨性特点的反映。处理一般思想问题不能用行政命令和压服手段,处理宗教这类具有世界观属性且积极与消极作用并存的思想认识问题,更不能如此,必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入情入理的说服教育的方法进行。正像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提出的那样,关键是要提高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与实际相结合原则是摆事实、讲道理的说服原则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对广大群众不能够讲空话、大话、套话,摆的事实要具体,讲的道理要深入浅出,教育的形式要生动、活泼、多样。这就要求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般理论与群众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教育收到切切实实的效果。

(二)正确处理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过程中的一系列辩证关系,提高教育艺术,确保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党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论述不仅包括教育的重要性、特点和原则,而且要求要正确处理好一系列辩证关系。比如,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共产党员决不能信仰宗教的关系;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与对广大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教育的关系;贯彻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关系;在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过程中服务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的关系;满足群众正常需求与提高群众思想素质的关系等等。这一系列重要关系的深刻论述和正确处理,对保证教育的科学性,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科学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理论具有重要意义。例如,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共产党员决不能信仰宗教的关系,就是当前一些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一些干部和党员认识不清的一个问题。虽然党的有关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都在三令五申地重复,共产党员应牢固地确立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只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决不能信仰宗教。然而,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人对这一问题存在模糊认识。这一方面说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一些不足,另一方面可能还有更深刻的原因。比如,国内外敌对势力想利用这个问题向党内渗透,企图达到分化和瓦解党,最后推翻党的领导的目的。所以,在新形势下,“全党同志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清醒地看到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带来的挑战,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才能警醒全体党员,自觉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党内的一切渗透活动。

再比如说,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关系,也是在实践中认识模糊的重要问题。尽管目前我们党所概括的宗教政策中,都把加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但仍有不少人认为,这些表述与党的宗教政策是矛盾的,要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不应该进行无神论教育;要进行无神论教育,就是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破坏,甚至有人给坚持对广大群众和青少年进行无神论教育的人扣上“左”倾的帽子。这是目前形成“有神论有人讲,无神论无人讲”,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弱化,宗教向学校、机关和党内渗透愈演愈烈的重要认识原因。所以,要保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正常科学地进行,就必须帮助干部、党员和群众正确认识好、解决好这一系列辩证关系,处理好这些现实矛盾。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科学无神论教育能“坚持不懈”开展下去的重要保障。

进行无神论教育当然要涉及有神论,批判有神论。毛泽东在上世纪60年代指出要“批判神学”,而不提“同宗教作斗争”,是有深刻考虑的。有神论的典型代表是神学体系,神学像哲学一样是一种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体系,而宗教的内容却要丰富得多,除具有世界观的意义外,还包括着世界观以外的诸多文化内涵。在汉语语境中,笼统地提“同宗教作斗争”无疑会引起一些误解和歧义,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刺激信教群众的宗教情感。所以,尽管“同宗教作斗争”、“进行反宗教宣传”在前苏联的语境中的真正含义是进行无神论的宣传,但不论是毛泽东还是之后的历届中央主要负责人和中央文件中,都没有使用这些提法,而只使用“反对有神论”、“批判神学”或“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育”等提法。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这方面的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进一步制定了“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认识的深化,是无神论教育艺术性的体现,也是对马恩列斯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理论的发展。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649期,摘自2014年第3期《党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