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民政斥总警长中立论无理 行动党促以藐视法庭罪对付

《当今大马》2014年6月11日 中午1点35分

全国总警长卡立坚持警方在改教争抚养权的课题“秉持中立”,进而不作为的立场,惹怒朝野政治领袖,纷纷向他开炮。

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抨击,卡立的束手不理形同藐视法庭,应受对付。

她在今天文告强调,法庭的采取是“非常清楚的”,孩子的抚养权归母亲,因此警方有责任协助执行庭令。

“如今,全国总警长竟然公然告示天下,警方拒绝执行法庭的庭令,并且将把孩子安置在托儿所。全国总警长的声明,让我们的司法机关成为笑柄。”

杀鸡儆猴维护法庭尊严

也是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的张念群(左图)提醒,任何不尊重或无视法律当局或管理层的行为,都属于藐视法庭之举。

她进一步指出,为了维护法庭和法官的尊严,确保未来没有人敢轻视法庭指示和裁决,务必以藐视法庭罪名提控孩子父亲以及总警长卡立。

张念群说明,即使法庭裁决有任何模糊之处,则警方应该寻求法庭的厘清或进一步的指示。

无权决定什么是“公平”

“全国总警长无权操弄司法权,进而决定什么是‘对涉及的人士公平’。”

她指出,管理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茜苏克里已经明言,警方必须将孩子从父亲手上转交予母亲蒂琶,但是总警长卡立至今却毫无行动。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全国总警长已经自大到不理会任何命令,包括部长的指示?”

邓章耀:卡立完全无理

另外,槟州民政党主席邓章耀(右图)同样表示,对全国总警长卡立的言论“感震惊和深受困扰”。

“这是完全无理的。全国总警长受委托执行法律,但如今却指称,在特定理由和状况下,有效和存在的庭令是可以被漠视的。”

邓章耀强调,不论一个人有何看法或认同与否,除非他取得暂缓令、在法庭撤销或推翻相关庭令,否则就需服从法庭的指示。

执法单位无权质疑庭令

邓章耀在今天文告批评卡立逾越宪法所赋予的权限,因为他在法庭下判之后,公开倡议另一种法律解决方案,仿佛在指导法庭下判。

他补充,卡立这种行为形同违抗宪法,令人不禁担心马来西亚的未来。

邓章耀表示,所有的执法机构,尤其是警方都有义务捍卫法治,不论任何时候和情况都需坚持执法。

他提醒,执法单位没有权力质疑庭令,因为那是司法的责任;同样的,执法单位也没有权力点评政府政策的对错,因为那是政治人物的责任。

邓章耀警告,一旦执法人员让本身的信仰、偏见和倾向介入到执法,则司法就无法彰显。

沦为笑柄前请劝总警长

另外,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在总警长沦为全球的笑柄之前,我促请内长最好劝一劝总警长,让他知道本身的职责与功能,内长不应保持缄默。”

“部长能否这么做,或者,他对此无能为力?”

他指出,在人民对警队丧失信心之前,总警长应该遵守庭令,将孩子交还给母亲。

古拉表示,卡立声称警方将把孩子送入托儿中心一事,根本是错误、令人无法接受与可笑。

讥卡立兼任社工从政者

身为其中一宗争夺儿女抚养权代表律师的古拉,也以其当事人英迪拉(M Indira Ghani)4年前获法庭颁发孩子抚养权为例,阐明男方迄今未将女儿归还,男方称时间仓促无法归还是说不通的。

“身为执法者的总警长不应质问法庭程序,若他不肯定应怎样做,应咨询总检察长。”

“应由法庭做出将孩子安置在托儿中心的决定,而不是总警长。总警长为什么也得兼社工、政治人物,以及扛起非政府组织的角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