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的三個關鍵詞:公平、平等與尊重

《星洲日报》2014-04-30 08:17

美國總統奧巴馬臨別前夕提醒馬來西亞,如果要成功,就不能歧視非穆斯林,不能把一部份的人民擱置一旁不讓他們獲得機會。內政部長阿末扎希則回應說,政府向來公平對待所有宗教,並讓非穆斯林享有平等機會。他也說,不同宗教之間應該互相尊重,要避免對某一宗教有所偏差的情況出現。

內長的這番回應,包含了治國的三個關鍵詞,即公平、平等與尊重。

在民主社會中,公平和平等,是兩大重要原則,也是政治中最有價值的理念。理想的社會,必須是一個公平的社會,人人生而平等;也就是說,所有的人,不分種族,不分宗教,不分性別,都是平等的,應享有社會地位的平等,機會的平等,法律的平等,政治的平等,以及分配的平等。

遺憾的是,馬來西亞顯然還無法達到如此一個公平、平等社會的高度;如果有,就不會有土著和非土著之分,也不會有經濟和教育領域的固打制。這不是我們出於本身的價值取向而得出的錯覺,而是現實確實如此。

不過,我們也沒有因此而失去追求公平、平等社會的信念。正如當年的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那樣,我們雖然遭受種種挫折和困難,我們卻還抱懷夢想。我們期待有一天,我們的下一代,將在一個不是以他們的膚色,而是以他們的品格優劣來評價他們的國度里生活;我們夢想有一天,我們這個國家裡的孩子們,不管他們是土著還是非土著,是男孩還是女孩,都能情同骨肉,攜手並進。我們也盼望有一天,我們將能把這個國家刺耳的爭吵聲,改變成為一支洋溢手足之情的優美交響曲。

但要實現以上的希望和夢想,離不開一個大前提,也就是前述的第三個關鍵詞:尊重。

在民主政治里,民主是以多數決定、同時尊重個人與少數人的權利為原則,即所謂少數須服從多數,多數須尊重少數。因為尊重,所以在服從多數人意願的同時,絕對不可犧牲少數群体的基本權利。

民主社會須奉行互相尊重、互相妥協的价值觀念。如果無法做到互相尊重和互相妥協,硬是要憑藉多數壓制少數,把所謂大多數人的意願建立在少數弱勢群體的痛苦上,那已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政治暴力,完全違反了民主的真諦和價值。

回顧過去幾年來,我們國家發生了一系列令人不安的事件,從夫妻因為當中一人改教而引發的孩子撫養權之爭,到“阿拉”字眼之爭引發的扣押馬來文版《聖經》風波,再到目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爭議,以及國家教育大藍圖所引起的單元化教育疑慮,無不挑動人民的敏感神經,使國家社會面對著前所未有的考驗和挑戰。政府應該從中意識到,保護少數族裔的文化特征,尊重他們的社會習俗、教育選擇和宗教權益,已是刻不容緩。

在這多事之秋,所謂互相尊重,不是像民聯三黨那樣,各說各話,各行其事;也不是像巫統那樣,只和伊斯蘭黨會晤,而是應該聆聽多元的聲音,維護社會的多元性特徵,阻止國家走向保守甚至極端的不歸路。圖搞武裝活動建立伊斯蘭國的恐怖分子落網的事件是個警鐘,是時候了,首相納吉應該果敢地作出明智決定,向保守及極端分子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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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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