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华:挥之不去的种族政治

《星洲日报》2013-02-05 09:15

巫统彭亨州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卡建议政府实行委任5个副首相的政策,即华、巫、印各一名,以及沙、砂州代表各一名,以符合各民族人民的需求。

这则新闻,并不十分引人注意,因为这只是一州巫统二号人物的个人建议。况且,这也不是甚么新鲜课题。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曾经公开表示“可接受由非巫裔担任首相,只要具备领导国家的能力"、马来西亚国际回教大学的法学教授阿都阿兹也发表过“非巫裔穆斯林首相可能比巫裔回教徒首相来得更好"的言论。

但说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

事实上,马来西亚的联邦宪法里并没有首相必须是马来穆斯林的条文;倒是在一些有苏丹的州属,其州宪法里有很明确的条文阐明,州务大臣必须是马来穆斯林(除非获得苏丹豁免);有的还规定,必须是在该州出生的州子民,才能出任州务大臣。

既然联邦宪法里没有禁止,为甚么建国半个世纪以来,从当初的马来亚到今天的马来西亚,我们都无法产生一个非巫裔首相或副首相呢?

我们只能说,这是碍於国情所需。更贴切的说,这是政治现实所然。马来西亚作为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的国家,不同种族和宗教的人生活在一起,难免会因种种的差异而产生矛盾、磨擦和猜疑,所以必须妥协共处,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自独立以来,都是由以一党独大的巫统主导的国阵(前称联盟)执政。联盟时代也好,国阵时代也罢,根据协议(或者惯例),首相都是老大巫统的主席,而他当然是一位马来穆斯林。

即使来届大选改朝换代了,根据民联内部的协议,首相将由安华出任,而安华也还是一位马来穆斯林。这就是各方所默认的“国情及现实所需"。

说得坦白一点,国阵体制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种族政治运作模式的体制,所以其内阁职位的分配,也就免不了以种族实力与席位多寡作为考量。例如马华,它在最强盛的时代,还能获分配财政部长和工商部长等要职,但随著它的政治实力式微,其在国阵内阁的地位也江河日下,即便它可能拥有更有资格、更有才干的某个部长职位人选,也不受考虑。

至於民联,情况又如何呢?无可否认,伊党、行动党和公正党都标榜多元种族路线,各党的种族色彩没有国阵那么泾渭分明,但仍然各有偏向,特别是伊党的宗教色彩非常强烈,民联真的要带领人民走向反省之路,在“融合"和“多元"之间寻求平衡,从而实现多元种族甚至不分种族的政治理想,恐怕也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星洲日报/云淡风轻•作者:林明华•《星洲日报》执行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