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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2012年10月14日 中午12点35分
晚上8点12分更新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炮轰陆路交通局上个月刚推行的自动执法系统(AES),表示政府只要发出两张传票,就足以抵消一个大马人民援助金计划派发给贫穷家庭的500令吉。
林冠英在联邦直辖区行动党大会发表开幕演讲时指出,“政府给500令吉有什么好呢?两张传票就足以拿回一切,而且还有额外盈利。”
他也表示,这项计划已经引发民怨,而他希望党领袖能够追击这项课题。
“人民是否感到生气?如果他们生气,这就是我们向人民解释的机会。”
他也炮轰,这只是一项让朋党赚取高额利润的计划,并要求政府搁置及检讨有关系统。
一年可发510亿令吉罚单?
林冠英指出,根据新闻报导,自从9月24日14台自动执法系统摄影机安装在车祸黑区,首8天就已经记录了6万3558项违规记录。目前该自动执法系统只记录超速及交通灯违规的记录而已,较后还会记录如插队、非法超车等交通违规行为。
“新海峡时报甚至还计算,若按照这8天566宗超速及265宗交通灯违规的数据推算,当在未来18个月全国831台AES系统安装后,将会发出超过1亿7000万张罚单。”
“若按照新海峡时报的算法,1亿7000万张罚单,以每张罚单300令吉计算,联邦政府及这些承包公司将会单单一年内就收到510亿令吉的罚款!新海峡时报1亿7000万张罚单及510亿令吉罚款的算法看来是荒谬的,若每年只收到50亿令吉的罚款也已经大大地超出应有的标准。”
三层方式与政府分享罚款
林冠英也是槟州首席部长兼峇眼国会议员。他继续表示,这项酝酿将近10年的计划之所以引起激烈反弹,主要是其承包商ATES Sdn Bhd及Beta Tegap Sdn Bhd 可以透过3层缴交罚款的系统,取回他们安装执行自动执法系统的支出。
这包括第一层,首500万张罚单每张收取16令吉(共8000万令吉);第二层,在接下来的5亿4000万令吉盈利中,承包公司可以获得50%,也就是与政府对半,各分盈利2亿7000万令吉,以及第三层,较后承包公司将获得7.5%盈利,其余由政府获得。
“就以每年收到50亿令吉法款计算,两家承包公司将每年在第一层系统获利8000万令吉、第二层系统获利2亿7000万令吉、第三层系统获利3亿5000万令吉,一年获取漂漂亮亮的7亿令吉盈利。”
一台摄影机耗费达96万?
林冠英也质疑这两家承包公司声称耗费6到8亿令吉巨资,安装831台摄影机的说法。
“难道安装831台摄影机需要耗资6到8亿令吉,每一部摄影机需要耗费72万2000令吉至96万2000令吉?”
“交通部有必要负全责,向公众交代这种种疑问及是否有透过公开招标。”
他表示,除非交通部重视这些问题,否则大马驾驶人士有权对于国阵朋党再次从大马平民百姓当中赚取高额利润而感到愤怒。
“民主行动党呼吁搁置自动执法系统,直到该计划对公众利益完全问责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