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2-10-17 09:06
交通自动执法系统(AES)的推出,政策上陷入误区,引起民情沸腾,以及出现的弊端,至今争议不断,一个民选政府按常理,应该反思,或收集回馈,探讨缺失,有则改之,可是我们的部长却一句“不搁置、不检讨"来回应质疑,预料会引发更多舆论上的反弹。
邻国新加坡最近计划推出GPS,一种全球定位系统,以追踪在交通阻塞道路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并向这些车辆收取过路费;这项能改变邻国上百万公路使用者驾车习惯的新技术,有可能取代该国现行多时的电子收费系统ERP。
GPS交通系统,一旦付诸实行,新加坡车主很可能不必每年付路税,因为系统功能可追踪车主在公路使用车辆的频密度,而从中收费;至於其他作用,如抓超速、闯红灯、非法停车,甚至追踪撞了逃的车主,在高科技效能下,可以轻易对付这些违法行动。
可是我们的AES,却硬生生只能对付交通违规者,不像邻国的GPS,也能发挥协助警方解决一些犯罪案,例如通过卫星追踪违规者,也难怪余则成在其评论文章〈取缔交通违例比治安重要?〉慨叹AES具备高相素画面对付违例车主的监控效果,为何却不能同样用在维持治安方面?
其实我们不能苛求,每一项政府出台的执法政策,都完美无缺,更何况我国车祸出事和死亡率偏高,当局经过至少约3年的规划,才推出高效果的AES自动执法系统,以期盼减少车祸出事率,这种人命关天的政策,当然值得国人支持。
AES所产生的一些争端,至今尚未获得满意的答覆,既然它带来的效益奇高,这项计划为何不能交由执法单位负责操盘和承建?而是只要达到发出1千万张有效传票,就能让承包商获得17%巨额回酬的利益,单就这点国人有权了解政府与承包商签署合约的内容,是否过於倾向私人利益。至於它的准确性未经过考验和获得法庭的证明,这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当局也有必要向民众公开说明和不厌其烦,做出更多的解释。
更令人诟病的是,一些路段的时速限制,让人难以接受,笔直的双程甚至三程大道,竟限制时速70公里,稍为一踩油,就可能超速;还有一些路段,因为经过学校和医院,限制时速30公里,可是在上下学和高峰时段过後,还是限制30,如果当局不会按照时段交通情况,进行调整,这就显得非常不合理和没有理性。
可是部长的答覆,却那么生硬僵化,他只提醒民众,接获自动执法系统罚单的车主,是不能向陆路交通局提出上诉,只有到法庭提出上诉;很不幸的,车牌被盗用者,也在此例,可以预见车辆盗用者,今後除了蒙受财物上的损失,也还得因为其车牌被窃用,结果饱受AES的折腾,这是该政策另一项不具人性考量的弊病。
从部长公式化回应AES公众议论的常态来看,我们不禁要质疑,为何部长不能行使权力,广泛收集民意和深一层探讨这个系统的利弊所在,针对有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加以调整,而不是一句“这是某某单位的建议,与该部无关"的官式回应,作为不应只由交通部承担责任的理由。
甚么时候民众能感受到,政府懂得体恤民情,甚至适时会安抚民情,难道要等到民情失控,才来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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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言路•作者:花城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