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万选民资格需鉴定•6万外国裔选民待厘清

•作者/刘伟鸿•

《独立新闻在线》 2012年04月23日 03:27:51 pm

【本刊刘伟鸿撰述】选举委员会主席声称马来西亚选民册“世界上最干净”,只有4万2000名选民资格无法鉴定。但政治学者王建民揭露有多达330万选民资格需再鉴定,因为选委会没有依据国民登记局所提供的资料清理选民册。

20100707_ong_kian_ming_01.jpg王建民(左图)乃是根据其执行的马来西亚选民册分析计划(MERAP)发现上述问题。他今天在隆雪华堂的净选盟记者会上指出,占总选民人数27%的330万可疑选民资格问题如下:

一、310万选民的身份证地址与选民居住的投票地点不符合;
二、6万455名“外国裔”在选民册里;
三、从2010年第四季到2011年第三季,共有10万6743宗删除选民案例和6762增加选民案例没有公开展示在选民册里。

但他强调,上述揭露不代表上述选民都是“幽灵选民”,但这证明选委会所宣称的只有0.3%的选民资格无法鉴定是不对的。

净选盟2.0委员玛丽亚陈(Maria Chin Abdullah)也质疑为何选委会没有主动去鉴定上述选民资格,而需要净选盟和独立研究员去研究,“选委会是用纳税人的金钱”,应由选委会自行研究和采取行动。

非住民投票可能违宪

王建民指出,在联邦宪法第119(1b)条文下,选民必须是住在当地的居民才能够在当地投票,而310万的选民身份证地址是不符合现有的投票地点。

不但如此,他也举着2002年国民登记局为选委会整理的选民名单中,点出有多达77万3000选民,或占总可疑选民的27%,是在于身份证所列明的居住州属不符的地址投票。

其他记者询及雪州大臣卡立被转换选区,是否与非住民投票有关,他称卡立的个案是选委会重新划分选区,以致卡立现在居住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

询及以现有选民册投票是否违宪,他称这是与如何诠释第119(1b)条文,但他指出现有选民册已应用多年。

根据选委会规定,2002年后的选民投票地点必须是与身份证地址相符合,以符合联邦宪法第119(1b)条文的只有当地居民才能够在当地投票。

净选盟2.0委员苏巴玛廉比莱(Dr. Subramaniam Pillay)也称本身之前向国民登记局转换地址到雪兰莪,但选委会名单却没有改变其之前槟州投票地点,而他重复向选委会提出更换地址,才能在雪兰莪投票。

他认为,选委会应该常常与国民登记局更新资料。

沙巴最多“外国裔”选民

王建民指出,选民册里有多达6万455名“外国裔”(Foreigner)选民,他们都是合法的马来西亚公民,其身份证的种族栏填上印尼、巴基斯坦、孟加拉、菲律宾、澳洲科科斯岛(Cocos island)。

王建民指称选委会并没有公开选民的个别种族资料,而他是通过一些管道取得该资料。

他指出,上述6万余名“外国裔”人士当中,共有5万9000名的身份证证明他们是在马来西亚出生,而不是外国出生所拥有的身份证中间号码的“71”号。

最令人困惑是,他指出沙巴州拥有多达5万名“外国裔”选民,大多是菲律宾籍,占了总“外国裔”选民的75%,而他相信这与有关当局给予非法移民身份证有关。

巧合的是,沙巴“外国裔”选民中,大部分是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都是没有旧身份证号码,而且许多人的身份证是没有地址。

但现场的一位人士根据其居住在沙巴州拉哈拿督(Lahad Datu)的经验指称,沙巴有许多家庭是居住在水上,而无固定地址。王建民不排除该可能性,但质疑选委会怎样知道水上人家是否是真的住在船上?

没列明删除详情

王建民透露,经过其详细研究后,他发现选委会向政党展示的2010年第四季到2011年第三季的选民个别增删名单,并没有公开展示。

不但如此,他表示2011年第四季选民册没列明删除原因,与之前四季选民册大相径庭。

此前,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的廖国华表示,他在2004年尚有在选民册里,但他怀疑2005年后名字就被删除了,以致他无法在2008年大选投票,更至今没有重新纳入选民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