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號召“109大集會”‧公青團團長被警傳召

星洲日报》2012-02-13 18:36

(吉隆坡13日訊)公青團團長三蘇依斯干達今日被警方傳召,以針對其號召民眾出席“109大集會”的事件接受問話。

三蘇依斯干達是於今早11時45分,在公正黨峇都區國會議員蔡添強的政治秘書羅占和數位公正黨黨員的陪同下,抵達甲洞警局接受問話,直到下午1時才結束。

警也援引煽動法令條文

他在問話結束後向記者指出,他在此前收到警方的通知,必須於今早前往警局,在刑事法典第150條文(號召民眾出席非法集會),被傳召問話。

“但我來到警局後,他們才告訴我,警方也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第四條文,要求我到警局接受問話。”

他表示,他已經回答了所有查案官的提問,並表示他也隨時準備上庭,向法官說明一切。

驚訝警仍查“109大集會”

他也對警方至今還在調查“109大集會”的案件感到驚訝,並認為警方有可能受到來自國陣及巫統領導層的施壓。

“有關大集會完全是在和平的情況下進行,而出席的民眾也遵照警方的指示,並沒有發生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反之,三蘇依斯干達認為,警方至今對於在“109大集會”所發生的爆炸事件的調查毫無進展,並促請吉隆坡總警長應向民眾交待清楚。

另外,他也說,查案官也針對警方所列明的“109大集會”10項條件對他提出了很多問題。

但他表示,所謂的10項條件並不存在,而他所簽署的,只是證明他收到警方給他的文件,並沒有同意任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