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警長:109可集會‧不必申請准證‧建議換地點進行

《星洲日报》2012-01-05 18:06

292x300.2012.01.05.kla23a01.jpg全國總警長丹斯里依斯邁奧馬今午表示,在新的集會法案下,109集會可以進行,但他建議更換集會地點。(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5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依斯邁奧馬今午表示,在新的集會法案下,109集會可以進行,但他建議更換集會地點。

他今午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接受媒體聯訪時說,警方已開始採用新的新的集會法案,因此,109集會主辦單位不需要申請准證。

“但是,有很多事項必須遵守,這包括在不影響公共秩序情況下集會。”

依斯邁認為在高庭範圍舉行集會將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同時“要求釋放安華”

海報和口號也已觸犯煽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