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姑麦润:剔除首相法官任命权 可加强司法遴选公正

《星洲日报》2025-04-08
(马耳他8日讯)首席表示,建议将首相从法官任命程序中剔除的改革,将有助于加强司法遴选过程的公正性。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她指出,基于上述建议的修改联邦宪法及修正2009年司法任命委员会法令,旨在确保法官任命不受任何政治影响左右。

“依我之见,这样的改革将加强遴选程序的中立性,确保任命以能力为基础,并避免政治干预疑虑。”

东姑麦润在今日于马耳他圣朱利安湾举行的第24届英联邦法律大会上致词时这么表示。

她说,联邦宪法第122B条阐明,首相、司法高层、国家元首及统治者会议之间,就法官任命所需的协商程序。

“然而,仅靠宪法条文不足以保障遴选过程的独立性。”

“因此,通过修宪和修正司法任命委员会法令可进一步稳固该宪政框架。”

东姑麦润强调,尽管最终的任命权仍由首相依据宪法行使,但司法任命委员会(JAC)在识别和评估候选人方面扮演关键角色。

她指出,该委员会作为一项制度性保障,旨在提升遴选过程透明度、公正性与以绩效为本的标准。

“委员会通过一套严谨的评估程序,包括诚信、能力、经验及勤勉程度的考量,确保仅有最合格的人选能被委任为法官。”

此外,她强调,联邦宪法中还包含其他保障的明文规定,如法官任期保障、财政独立、惩罚妨碍司法公正行为的权力,以及捍卫法院尊严和独立性的权力等。

1988司法危机打击司法独立

她坦言,尽管宪法提供坚实基础,但在历史上,如1988年司法危机等,已说明制度性保障并不足以抵御外在压力。

“当时行政与司法之间的矛盾达到顶峰,最终导致时任最高法院主席已故敦沙烈阿巴斯被罢免,另有5位最高法院法官被停职,其中两人后来遭撤职。”

“1988年司法危机严重打击司法独立与公众对司法的信心,也引发对政治干预司法的长期忧虑。”

她指出,司法机构与其他政府分支之间应建立建设性和平衡关系,以维持司法独立,并尊重国会的民主授权。

“这种关系不应是一场权力之争,而应是一种治理上的合作关系,即建立在相互尊重,以及对各自宪法角色清晰认知的基础之上。”

“虽然我们的职责各有不同,但最终目标一致,即守护宪政民主与公民基本权利。”

她补充,通过坚持不懈努力与多方合作,大马司法机构已重新确立其真正独立机构地位,坚守捍卫联邦宪法誓言。

她说,这项努力并非司法机构一己之力可完成,而是需要所有司法体系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当司法机构获得律师公会等关键组织支持,将进一步坚定其立场,并强化司法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