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茲里:違憲只是上訴庭詮釋‧“大專法令依然有效”

《星洲日报》2011-11-03 07:47

(吉隆坡2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指出,雖然上訴庭針對4名國大生在大專法令下被指在參與烏雪補選活動的上訴案中,判決大專法令違憲,但是納茲里卻堅持大專法令依然有效。

負責法律事務的納茲里今日在國會為部門2012年財政預算案委員會階段辯論總結時表示,禁止大專生參與政治活動的大專法令依然有效,因為相關條文違憲的判決,只是上訴庭的詮釋。

他說:“法令還是是法令,所以大專法令依然有效。大專法令由國家的立法機構(國會)修訂,因此在三權分立之下,該法令依然生效。”

交總檢察署決定是否上訴

“現在政府交由總檢察署決定是否提出上訴,直到事情有了最終定案為止,否則我們不應該多加評論。”

他說,如果政府沒有針對上訴庭的判決提出上訴,那麼這可能是政府有意修改大專法令的跡象。

上訴庭於10月31日作出一項標誌性判決,宣判國大援引1971年大專法令15(5)(a)條文對該校的4名學生採取紀律行動,已違憲及違反言論自由。以拿督威拉劉國民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以2票對1票,推翻高庭承審法官拿督阿茲雅阿里去年9月28日的裁決。

國大政治系學生希爾曼(22歲)、溫京才(23歲)、依斯邁阿米魯丁(23歲)及阿茲琳莎菲娜(23歲),被指在去年4月涉及烏雪國會補選活動而被警方逮捕。國大過後傳召他們出席校園紀律聽證會。他們隨即上庭挑戰大專法令違憲,但吉隆坡高庭在去年9月駁回他們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