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道歉不賠償

納茲里:當時依法捉人‧政府不道歉不賠償

2011-09-18 18:00

292x300.2011.09.18.gc101122n25.jpg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說,政府不會向曾在內安法令或緊急狀態法令被扣的人士道歉或作出賠償,因為有關扣留是依法行事,是合法的行動。(圖:星洲日報)

(霹靂‧江沙18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說,政府不會向曾在內安法令或緊急狀態法令被扣的人士道歉或作出賠償,因為有關扣留是依法行事,是合法的行動。

他說,政府採取的行動是法律所賦予的,警方是獲授權援引內安法令扣留有關人士。

“我舉例,如果偷竊不再屬於犯罪行為,那政府不是要向全部小偷道歉並向他們作出賠償?這當然是行不通的,因為在那時候,偷竊行為是違反法律的,如果(政府)做的事有違法律及錯誤,就另當別論。”

商特赦沒涉恐怖活動扣留者

他今日在其江沙住宅向星洲日報說,內閣將在即將來臨的會議上討論有關在內安法令或緊急狀態法令下遭扣留,但沒有涉及恐怖主義活動人士的特赦問題。

納茲里說,有部份在上述法令下被扣留者曾涉及恐怖主義活動,或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政府將會再三考慮是否應該釋放他們。

“那些沒有涉及恐怖主義活動者,內閣將在會議中討論,也會聽取警方及總檢察長的意見,政府或許會考慮釋放他們。”

“我同意釋放那些沒有涉及恐怖活動或沒有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人士,而政府將以個別案例對待他們。如果有足夠證據,政府會將他們控上法庭,否則就會釋放他們。”

(星洲日報/獨家報導:甘國隆)

納茲里:內安令緊急法令肯定廢除‧“有需要條例”納入新法令

2011-09-17 18:58

(霹靂‧江沙17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表示,內安法令與緊急法令肯定將廢除,至於一些仍有需要用到的條例將被納入新的法令,或可把它納入警察法令或睦鄰計划法令當中。

他說,政府會把新法令帶上國會辯論及通過。

納茲里今日對星洲日報說,政府將參考英美澳國家的反恐法令,以制定大馬的反恐法令,另外一個要制定的是公共秩序法令,這兩個新法令不能用在政治異議份子身上。

他說,在新法令框架下,被扣者的扣留期將縮短,如需要延長,要通過法庭批准,不是像現在只要部長簽名就可延長扣留兩年。

“比如警方可扣留一個人至30天,超過30天後就需向法庭申請延長扣留,這樣可确保不會出現濫權情況。”

後日與華總交流•盡力協助將問題帶入內閣

納茲里表示他期待與華總進行交流,並認為這是正面的事,他將盡力協助華總,把他們的問題直接帶入內閣討論,不需經過第三者。

他說,他將於9月20日(星期二)與華總交流,屆時將針對一些國內課題進行討論。之前華總想討論內安法令,現在這個法令已廢除了。

“與他們見面是重要的,他們可跟我討論任何課題,重要的是他們可以直接跟我聯繫,很多事情都可解決,無需通過第三者。我可以把有關問題帶入內閣討論。”

他說,這次是他第二次與華總進行交流,這次應該有一些新的課題需要討論,如果可以,他將盡力協助;之前他與華總討論的主要課題包括內安法令、緊急法令及反貪污委員會等。

他說,與華總進行交流將可瞭解國內一些領域的最新訊息。

(星洲日報)

納吉:廢內安令合時宜‧大馬司法制度更系統化

廢內安令‧放寬集會 2011-09-18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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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天興率領華社領袖出席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于北根國會選區主辦的開齋節開放門戶活動,左起為許國星、拿督黃國興、方天興、納吉、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拿督斯里林錦胜、拿督黎天發、陳耀星、拿督張妹与許亞達。(圖:星洲日報)

(彭亨‧北根18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重申,廢除內安法令和之前頒佈的緊急狀態符合時宜,同時有助於促使大馬的司法制度更系統化,讓大馬成為世界上其中一個擁有最好司法制度的國家。

他表示,政府建議廢除內安法令和緊急狀態,不是因為受到來自某方面的壓力;相反地,政府認為,在大馬獨立54週年、馬來西亞成立48週年後,大馬人民在接受良好教育後,擁有更成熟的思考能力,因此是時候作出改變。

政治轉型重視人權

“我選擇在馬來西亞成立日前夕宣佈3項政治轉型建議,顯現大馬政府擁有更成熟的民主制度及重視人權,同時致力於把大馬的司法制度推向世界最優良的階段。”

他補充,國陣政府不但重視國家經濟發展,國民教育水平,也非常重視國會民主制度。

“這是大馬司法制度向前邁一步的歷史時刻。”

納吉今日在北根蘇丹阿布峇卡湖濱公園舉辦其北根國會選區的開齋節開放門戶日,上台致詞時如是指出。

這項開齋節開放門戶活動吸引超過5萬名來自北根國會選區的民眾參與,現場非常熱鬧。

華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也率領一眾華裔領袖,親自到現場向首相及夫人獻上祝賀。出席者包括華總義務副總秘書陳耀星、彭亨中華工商會會長拿督斯里林錦胜、華社領袖拿督林岡龍、拿督張妹、拿督黎天發、拿督黃國興、拿督曾玟禎、許國星、王麗春、鄭川源等人。

地方領袖須關注人民生活

另一方面,納吉在致詞時也提醒在最前線的地方領袖,關注城鄉的人民生活,縮短兩地富貧距離,因為人民是政府的重大支柱。

他說,國陣政府為了減輕人民的生活負擔,每年花300億令吉作為津貼,但是,人民卻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相反地,當有人到鄉村派100令吉時,卻造成整個村轟動。”

不過,他說,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政府將會繼續為人民展開鬥爭。

“我們目前處於正確的軌道上。”

(星洲日報)

賽夫丁:廢內安令放寬集會‧首相瞭解社會人民需求

2011-09-17 18:32

292x300.2011.09.17.mk0917t04.jpg賽夫丁(右2)為第三十九屆彭亨乒乓錦標賽主持開幕;右為彭亨乒總秘書長黃益勝,中為拿督黎天發。(圖:星洲日報)

(彭亨‧文德甲17日訊)高教部副部長拿督賽夫丁指出,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大馬日做出的重大宣佈,顯示首相瞭解時事社會和人民的需求,致力作出改革。

賽夫丁說,首相的宣佈把國家安全和自由民主考量在內,目的是要塑造更民主、積極和充滿動力的社會,讓全民受惠。

也是淡馬魯區國會議員的賽夫丁昨晚出席2011年彭亨乒乓錦標賽開幕禮後,在新聞發佈會上這麼表示。淡屬乒乓公會主席拿督黎天發也在場。

賽夫丁指出,現代社會瞬息萬變和充滿動力,新媒體的崛起和社會醒覺意識的提高;讓人民更瞭解貪污、濫權、公正和經濟等課題,對政府的期望也更大。

“現代民主也已出現變化。人民不僅要參與選舉,也要他們的心聲和意見被接納。首相大膽和作出歷史性的宣佈,證明國陣政府對民主社會的承諾,也維護人民的利益。”

首相於916大馬日宣佈廢除1960年內安法令、廢除1959年放逐他州法令,以及全面檢討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及1967年警察法令27條文(有關集會自由)與報章不必每年更新出版准證等。

(星洲日報)

納茲里:內安令及緊急法令廢除後‧將討論釋放被扣者

2011-09-18 10:39

(霹靂‧江沙17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透露,內閣將深入討論內安法令與緊急法令廢除後,是否釋放那些在上述法令下被扣,但沒有涉及恐怖活動的人士。

他說,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將與全國總警長及總檢察長商討有關事項,以确定這些人的情況。

納茲里今午出席其硝山區國會選區開齋節門戶開放活動後在新聞發佈會上發表談話。出席宴會的嘉賓包括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

那些在內安令下被扣的人士,如果當局認為他們不會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就沒有理由再扣留他們。

涉恐怖主義者續扣留

“只有那些涉及恐怖主義活動的极端人士才有必要繼續被扣留。政府不會釋放任何涉及恐怖主義活動者。”

他也說,廢除內安令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有關工作將交由總檢察署去進行。

納茲里較早對星洲日報說,內安法令與緊急法令肯定會被廢除,至於一些仍有需要用到的條例將被納入新的法令,或可把它納入警察法令或睦鄰計划法令當中。

他說,政府會把新法令帶上國會辯論及通過。

後日與華總交流•直接將問題帶入內閣

納茲里表示,他期待與華總進行交流,並認為這是正面的事。他將盡力協助華總,把他們的問題直接帶入內閣討論,不需經過第三者。

他說,他將於本月20日(星期二)與華總交流,屆時將針對一些國內課題進行討論。之前華總想討論內安法令,現在這個法令已廢除了。

“與他們見面是重要的,他們可跟我討論任何課題,重要的是他們可以直接跟我聯繫,很多事情都可解決,無需通過第三者。

我可以把有關問題帶入內閣討論。”

他說,這次是他第二次與華總進行交流,這次應該有一些新的課題需要討論;之前他與華總討論的主要課題包括內安法令、緊急法令及反貪污委員會等。

【熱點新聞:廢內安令‧放寬集會】

(星洲日報)

希山:包括志願警衛團睦鄰計劃‧將檢討緊急法令

2011-09-16 15:50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指出,內安法令已宣佈廢除,接下來將檢討緊急法令,這是讓人振奮的,因為這是為了一個馬來西亞。(圖:馬新社) (吉隆坡16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今日指出,隨著內安法令已宣佈廢除,接下來將檢討緊急法令,這是讓人振奮的,因為這是為了一個馬來西亞。

希山表示,政府也將重新檢討所有緊急狀態的相關事項包括法令、緊急狀態時成立的機構如志願警衛團、睦鄰計劃等。

希山表示,首相只是公佈一個大原則,其他細節問題必須在諮詢總檢察署,以及跟相關機構商討後,才能進一步宣佈詳情。

此外,目前仍有一批人士是在緊急法令與內安法令下被扣,有關當局會視情況,稍後決定如何處置。

希山是針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發表馬來西亞日特別獻詞後發表看法。

此外,希山慕丁出席馬來西亞日慶典時指出,政府檢討不合時宜的法令時,皆以國家及人民的利益為考量。

他說,首相昨晚作出的宣佈是一項政治與經濟轉型,而這條轉型的路早在2年前已開始著手進行,包括檢討不合時宜的法令。

堅持不允街頭示威

另一方面,希山慕丁也強調,儘管首相宣佈檢討警察法令27條文,讓人民享有更大的集會自由,但政府堅持底線,即不允許街頭示威。

他也強調,政府在檢討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時,也會從宗教、種族、三權分離與人民權益等各種角度,來看待媒體與言論自由。


1969年緊急法令簡介

允未經審訊扣人

經審訊扣留長達60天、延長扣留2年、不限制更新扣留令,以及限制居留。

英國政府在1948年殖民統治馬來亞期間,制定1948年緊急條例,打擊馬來亞共產黨;大馬獨立後,國會即將緊急條例改成1960年內安法令。

然而,1969年發生五一三種族衝突流血事件,國家元首頒佈緊急狀態,1969年緊急法令隨之產生。

1969年緊急法令的前言指出:“由於情況緊急威脅到馬來西亞安全,國家元首根據憲法第150條文下宣佈進入緊急狀態。”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