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两次大罢市

来源:网络    作者:谢思亮

1967年的11·24槟州反对货币贬值大罢市

回思历史上1947年争取实现“人民宪法”的大罢市

 在我们纪念11·24 槟州大罢市43周年的时刻,我们必须知道,在我国还没有独立前,曾经发生过一次大规模的总罢市,参加这个总罢市的包括新加坡、吉隆坡、马六甲以及全马的各大小城市。

大罢市的缘由

为什么1947年会发生这场大规模的总罢市呢?

让我们简略的在这儿谈谈。在第二次大战后,各殖民地的人民要求独立的呼声空前高涨,马来亚人民也不例外,各族人民纷纷要求独立。英国殖民主义者为了继续它们的殖民统治,在1946年1月22日推出了「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新宪制白皮书。

「马来亚联邦」 

「马来亚联邦」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为:

1)9个马来土邦(即雪兰莪、森美兰、彭亨、霹雳4州组成的「马来联邦」以及玻璃市、吉打、吉兰丹、登嘉楼、柔佛5州组成的「马来属邦」)和槟城及马六甲两个海峡殖民地联合组成「马来亚联邦」;新加坡不包括进内,独立成为英国直接统治的皇家殖民地;

  • 马来各邦统治者将政府主权移交给马来亚联邦总督;
  • 马来人自动成为马来亚联邦公民,而其他在马来亚、新加坡出生,或在马来亚联邦成立前经已在马新居住至少10年的非马来人,都将获得公民权。

这份白皮书一推出立即遭到马来亚共产党及各民族爱国民主党团的反对,因为它没有给予马来亚自治,而是恢复殖民统治,搞新马分治以及剥夺马来各邦苏丹的权利。

与此同时,马来团体也反对马来亚联邦计划,理由是维护马来统治者的主权及马来民族的特殊地位,并反对给予非马来人公民权。

为了反对马来亚联邦的成立,马来团体号召各州苏丹及马来官委议员杯葛成立典礼,并在全马各地展开示威游行,由当时柔佛州务大臣拿督翁所领导的队伍喊出了含有种族色彩的口号「马来人的马来亚」,这口号并不符合多元种族的马来亚国情。

在全马各民族人民把矛头对准殖民主义及其推出的白皮书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有些游行队伍展开了排华活动,屠杀华人,最严重的是劳勿事件,有约百名华人被杀。

在反对「马来亚联邦」白皮书的过程中,1946年5月全马马来人大会在新山召开,成立了全国巫人统一机构(简称巫统),那督翁当选为首届主席。由于马来民族党坚持争取「默迪卡」,不同意「马来人万岁」的斗争方向,退出了巫统。

马来民族党(Parti Kebangsaan Malayu Malaya)成立于1945年10月,是继承日本军国主义侵略马来亚前,即1938年成立的马来青年同盟(Kesatuan Malayu Muda)的宗旨而成立的马来左翼政党。这个政党是马来民族成立的第一个政党, 比巫统还先成立。领导人有布哈努汀医生、布斯达曼、依萨莫哈末。

本来是全体人民共同反对的斗争,因为巫统提出的种族斗争口号,给已经陷入困境的英殖民主义者提供了分而治之的机会。它们于是召集了马来苏丹、巫统组成三方「宪制工作委员会」秘密修订「马来亚联邦」白皮书的内容。

由于「宪制工作委员会」是秘密进行,并排除马来亚其他民族参加讨论国家未来的进程。当时还是公开合法的马来亚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各个组织,便联合新加坡、马来亚的华人和印度人团体公会、中华总商会以及各民主党团,于1946年2月14日在新加坡成立「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All-Malaya Council of Joint Action」(AMCJA)。主席由中华总商会的陈祯禄担任,秘书长则由马来亚民主同盟的约翰·伊伯担任。当时新加坡的中华总商会会长是李光前,会议通过六项立宪原则。

被殖民地当局及巫统排挤在谈判大门外的马来民族党于1947年2月22日联合各马来进步团体包括马来青年醒觉团、醒觉妇女运动、青年行动团,在吉隆坡成立了「人民力量中心」,反对秘密修订「马来亚联邦」。

这两股力量,即「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与「人民力量中心」在1947年7月在吉隆坡召开会议,会议由依萨莫哈末主持,出席者有陈祯禄、布哈努汀医生、约翰·伊伯、林建才以及劳工总会代表陈路,大会秘书长为马来亚民主同盟的狄古鲁斯。大会通过了“人民宪法”十大原则,即「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提出的六项以及「人民力量中心」加上的四项。

这「人民宪法」十项原则是:

  • 新加坡包括在一个团结统一的马来亚内;
  • 通过立法议会的完全选举,以达成马来亚的自治目的;
  • 对所有定居并效忠于马来亚的人民,给予平等权益的公民权;
  • 苏丹享有充分的主权及立宪君主的地位;
  • 回教事务及有关马来习俗的管理应由马来人自决;
  • 鼓励马来人社会的进步;
  • 马来语必须成为唯一国语和官方语文;
  • 外交事务和国防事务必须由马来亚政府和英国政府共同负责;
  • 「马来由」将成为马来亚各民族人民的共同称呼;
  • 国旗必须包含红与白的色彩。

「马来亚联合邦」

英殖民主义者并没有接纳上述的人民宪法十大原则,反而在7月24日正式通过了「马来亚联合邦」新宪制蓝皮书。

蓝皮书内容:

  • 维持殖民统治;
  • 新加坡不包括在联合邦内;
  • 规定只有槟城、马六甲两个海峡殖民地人民和苏丹子民可以自动获取公民权;
  • 非马来人要在马来亚居住满十五年,必须通过英语口试、马来文笔试,才能给予公民权,而且年龄限在四十五岁以下;
  • 规定马来人特权;
  • 恢复苏丹战前的地位和尊严。

由于这是巫统和苏丹有份参与的协定,保留了他们的权利,他们便不再反对。殖民地当局达到了分化人民的目的。

「马来亚联邦」和「马来亚联合邦」仅仅一字之差,内容却是完全不同。它确定了马来人特权、苏丹权利、不会一视同仁给予公民权。华印人公民权的申请将很难通过,约90%的华人可能在新宪制下丧失公民地位,非马来人的权益处在非常危急的状态。

总罢市胜利举行

面对着殖民地当局的一意孤行,「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便于1947年9月9日先在马六甲发动罢市抗议,9月21日各民族团体召开「人民宪法」群众大会,反对不合理的「马来亚联合邦」蓝皮书,并提出“人民宪法”,主张贯彻「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的目标,即主张建立统一的马来亚(包括新加坡)、成立民选议会和政府、实行各族平等政治权利、凡在马新定居而愿意效忠国家的各族人民,皆可获得平等的公民权的政策。

这份「人民宪法」是由糖王郭鹤年的弟弟郭鹤龄,又名郭炳清先驱分子负责起草,约翰·依伯修正法律字句。陈祯禄呼吁华人积极申请公民权,成为新国家的一份子。大会接着号召全国于10月20日进行「总休业」斗争。这项斗争在新加坡、吉隆坡及半岛各大城市展开,从清晨6时到午夜12时,全马华、印各民族均一致参加总罢市,商人罢市、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全国陷入瘫痪状态,大罢市成功举行。李光前还代表马来亚中华总商会,致信给英国殖民大臣克里奇·琼斯,要求英国对马来亚新宪制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

这是马新两地人民有史以来规模最大、人数众多的大罢市行动,反映马新人民反对英殖民统治的决心,震撼了英殖民统治的根基。

但是,英国殖民主义者仍然不理会人民的激烈反对,一意孤行,这大罢市只是让殖民地政府推迟至1948年2月1日才宣布成立「马来亚联合邦」而已。

「分而治之」的策略

对于「马来亚联合邦」,全马中华总商会代表大会宣布抵制这个新的联合邦,不参加联合邦及州立法议会。「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则把这一天定为「哀悼日」,号召群众下半旗致哀!可是在这个斗争当儿,2月3日,雪州中华总商会却在殖民地官员的影响下,召开槟城、霹雳、森美兰商会举行联席会议,推翻了之前的决议,决定派代表参加立法议会;隔天,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也随之改变立场。从这开始,不同意识形态及阶层的矛盾显现并恶化,团结一致反对「马来亚联合邦」的斗争队伍被分化了。

谈到各地商会和团体的改变立场,我们要了解当时各地商会和团体的领导层。这些领导层很多是国民党或亲国民党的人士,这是因为这些团体很多是在孙中山领导中国推翻满清革命时,为了号召海外华侨的支持革命而成立的。因此这些团体和中国国民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那当儿国民党和共产党在中国还在打内战,海外华人也分成左右两派,分别支持不同的派别。

反对阵营的反化,削弱了人民的力量,也给殖民地统治者再次尝到了分而治之这一策略的甜头。他们第一次分化了马来民族和非马来民族。第二次又把非马来人的上层给分化出来。让他们认定镇压当时的合法的马来亚共产党以及其他左翼组织的时机已经成熟!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