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沙努西用公款买Vellfire 高庭判玛夫兹赔25万

法官裁定玛夫兹(图)须向沙努西支付25万令吉赔偿,并向后者道歉。-Miera Zulyana摄-
法官裁定玛夫兹(图)须向沙努西支付25万令吉赔偿,并向后者道歉。-Miera Zulyana摄-

 

(亚罗士打31日讯)高庭裁决,希盟吉打州主席拿督玛夫兹指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利用达鲁阿曼水务公司(SADA)资金购买豪车自用的言论构成诽谤,玛夫兹须向沙努西支付25万令吉赔偿,并向后者道歉。

高庭法官阿里克沙努西(Arik Sanusi Yeok Johari)今早宣布这项裁决时说,答辩人的所有言论宣称起诉人购买丰田Vellfire轿车供个人用途,这对身为吉打州政府领导人的沙努西是具有诽谤意味和恶意的言论。

“起诉人成功证明答辩人须负上法律责任。”

他谕令玛夫兹向沙努西缴付20万令吉一般损害赔偿以及5万令名誉损失赔偿,并支付3万令吉堂费。

同时,玛夫兹须在从下判日算起的14天内,在一家马来报章和一家英文报章刊登道歉启事。

“道歉启事也须上载至玛夫兹的面子书帐号,道歉条款需获得沙努西过目和同意。”

法官也谕令玛夫兹撤回于2020年10月17日发表的面子书帖和视频,并禁止任何人上载或发布关于相同课题的言论、视频或媒体内容。

玛夫兹的律师法依兹(Faiz Fadzil)表示,其当事人打算对裁决提出上诉。

玛夫兹也是诚信党副主席和前波各先那国会议员。

他于2020年10月17日在其面子书专页发贴文,声称沙努西利用达鲁阿曼水务公司资金购买丰田Vellfire多用途汽车,供个人用途。

沙努西也是达鲁阿曼水务公司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