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华日报》2023年7月21日

(亚庇21日讯) 自由民主党中央青年团代团长龙国铖敦促政府明确定位马来西亚的国家性质,并强调区别于伊斯兰国家。
龙国铖重申,大马被广泛认为是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但政治学角度上并非伊斯兰国家,由于穆斯林人口约占总人口的63%(其中马来人占56%),因此将大马视为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从政教(政治权力与宗教权力)关系的角度来看,可以将伊斯兰会议组织的56个成员国分为几类。
他指出,其中明确声称是政教分离国家的有土耳其等;事实上存在政教分离但未明确表明的有埃及、叙利亚、伊拉克、阿尔及利亚、孟加拉和印尼等国家;而实践政教合一的国家如沙地阿拉伯和海湾六国,这些国家采用君主或酋长制,还有一类是新崛起的伊斯兰基要主义型政教结合国家,例如1979年后的伊朗、塔利班执政时的阿富汗和北苏丹等;在这四类国家中,沙地阿拉伯和海湾六国的政教合一程度较高,君主权高于教权;而伊朗则是教权至上,世俗政权为辅的教权至上国家。
他说,相比之下,大马在形式上最高元首是全国第一人,也是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力的来源;在实际上,实权掌握在民选的政府手中,不受教权制约。尽管实权政府也会有可能利用宗教来实现政治目的,但总体上可以说,大马较接近事实上的政教分离国家。
他强调,对于世俗主义的概念,可以将其理解为宗教因素在公共领域,尤其是公共政策中不介入的情况。然而,世俗化并不意味着反对宗教,在当代,世俗化的含义是指宗教因素不干涉公共领域,但并不反对个人或私人领域的宗教信仰或活动,因此,分隔或分离并不等同于反对,宗教本身也不要求个人信仰的非神圣化。
他说,为了实现宗教不介入公共领域,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例如不要求在考取公职时特定的宗教科目,宗教身份不应成为升迁的考虑因素,不偏爱或歧视某一类或某一教派,并且不因宗教信仰将公民分为不同等级,这体现了中性国家或中立国家的原则,以及个人信仰自由的原则,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的中立程度也存在差异,例如法国、美国和土耳其等国实践较严格的中立政策,而印度则采取较为顺应或迁就性的中立政策,对境内的穆斯林持宽容态度,而马来西亚则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实行着”一尊多元”的宗教政策,即伊斯兰是联邦的宗教,但其他宗教也可以各自信仰和行使。
他指出,就伊斯兰而言,有人认为它是一种政治性较强或政教合一倾向较浓的宗教,根据现实历史来看,教士往往依附在世俗政权而非掌权,只有20世纪崛起的基要主义主张用真主主权和真主的律法取代世俗政权和法律,这种主张自然会损害世俗的权益,例如1979年后的伊朗实行的是教士享有最高非民选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制度,名义上是神权实质上是教士统治。
龙国铖也表示,除了少数异例外,当代伊斯兰社会也出现了权力多元化的趋势,传统宗教教师的声望和权威逐渐被其他新兴权威所分薄,呈现出世俗化的趋势,因此,基要主义的要求”再宗教化” 也涉及到权力分配和复杂的权力考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