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苏丹:禁参与仪式 回教徒可访宗教场所

(莎阿南26日讯)雪兰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指出,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回教徒参观其他宗教场所,惟回教徒不得参加寺庙或教堂的仪式或法事。

“比如,在教堂参加婚礼或追思会并无不妥,但回教徒必须只是旁观。

“同样的,我相信基督徒也不会参加道教或神庙的膜拜仪式。”

沙拉夫丁殿下是接受《星报》专访时,如是表示。

与此同时,殿下也引用其祖父已故苏丹阿兰沙在1953年赴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参加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加冕礼为例子。

“当年祖父刚从麦加回国,他咨询了雪州宗教司是否可出席上述加冕礼,宗教司直言,如果不参加祈祷等任何仪式,就没有问题。”

殿下表示,宗教司也曾告诉其父王,可在制服上佩戴勋章和徽章,包括那些类似十字架的勋章,因为那些并非宗教物品。

宪法明确保障回教信仰

殿下强调,保护雪州回教徒信仰的相关州和联邦宪法是明确的,且须获得尊重。

然而,殿下强调,雪州宗教理事会(MAIS)最近发布的声明是正确和明确的,以便正确地提醒回教徒,到非回教宗教场所如寺庙、教堂和锡克庙以学习其他信仰是非法的。

“最好避免混淆和误解,因为宪法已禁止向回教徒宣导其他宗教。”

日前,雪州宗教理事会(MAIS)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针对青年及体育部属下的Impact Malaysia筹办“第11条款拜访计划”(Projek Artikel 11 Jom Ziarah)发文告阐明,严禁州内举行任何说服或影响回教徒对非回教产生意向或兴趣的活动,否则将抵触1988年雪州非回教(管制向回教徒传教)法令。

对此,沙拉夫丁殿下谕令政治领袖无论信仰什么,都不要利用宗教来让自己更受欢迎。

“只有我,作为雪州的回教领袖,以及宗教理事会才是州内的宗教权威,政治领袖可说任何想说的话,但他们没有最后的发言权或权力。”

殿下也谕令政治领袖们在评论宗教理事会的文告之前,先“阅读并做足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