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道:孙婉妃
(八打灵再也9日讯)时事评论员认为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赋予巫统豁免在即将举行的党选中,对两个高职不开放竞选的举动,于程序而论是没问题,但从政党经营的角度而言,显然是不健康的现象。
政党选举原本是常态,理论上每个党职都应该开放选举,因此此事在民间产生了内长“干预”社团注册局决定的错觉。
国内反贪团体则认为内长应该清楚阐明“豁免的理由”,并促请政府修改社团法令,取消赋予部长的酌处权。

陈亚才
内长考量政府稳定
时事评论员陈亚才认为,假设有人要竞争任何党职,应首先建立在开放选举的制度上,而非使用任何理由来阻止竞选,这是开了不好的先例。
他说,巫统主席和署理主席无需在此届巫统党选中竞选的议决,必须建立在巫统代表大会中的中央代表通过或多数接纳通过的动议上;建设的精神应该强调党内竞选理应全面开放,以竞选为优先考量。
“虽然程序没问题,但是这不利于巫统党内的建设精神。同时内长的举动会予人民错觉,认为内长干预了社团注册局的决定。
“我相信内长是优先考量政府的稳定性,让巫统的老大老二维持其职位,这样至少可以稳住团结政府。
“虽说社团注册局是内政部管辖范围,但是在社团事务处理上,该局可以独立作业,若由内长作出(相关)宣布,难免会让人留下内长干预社团注册局做决定的印象。”
陈亚才今日针对内长赛弗丁证实,该部已决定豁免巫统遵守1966年社团法令第13(1)(c)(iv)条文,批准巫统代表大会通过党主席及署理主席职不开放竞选的附加动议一事,对《南洋商报》,如此表示。
另外,陈亚才也认为,此事被指显示巫统的两大巨头对党内竞选没信心,对蝉联现有职位的信心不足。

胡逸山
胡逸山:料不影响支持率
新加坡国际事务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胡逸山博士指出,既然1966年社团法令第70条文赋予明部长有权豁免巫统在即将举行的党选中,对两个高职不开放竞选,那就表示赛弗丁此举并无问题。
“既然法令列明这是部长的权力,那部长也就豁免了,这没有错。”
他认为,纵然赛弗丁这一举措可能会引起一些国民的异议,认为政府“插手”帮助身为朋党的巫统领袖,但这不会影响国阵或希盟的支持者。
“对他们(支持者)而言,若国阵和希盟在未来的6场州选里,都输给国盟,那才是大件事。所以,即便他们现在对这决定感到不满,他们也会含泪支持。”

莫哈末莫汉
透明组织:应解释豁免理由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TI-M) 主席莫哈末莫汉对内政部长的决定感到担忧,并认为如果社团注册局发现巫统的“不开放竞选”附加动议违反其党章,那么部长应该“证明他给予豁免的理由”。
“在行使酌处权时,应当明确说明其理由。否则,可能会导致人们认为这可能是完全出于政治原因。”
他也指出,此举与政府一再承诺坚持透明度和诚信的原则不一致。
此外,净选盟主席范平东也支持莫哈末莫汉的言论,并要求对社团法令进行修改,以取消授予部长的任何酌处权。
“社团注册局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政府的政治工具,内政部长的声明证实了这一事实。因此,我们呼吁修订社团法令,取消赋予部长任何酌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