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税先追“大鱼”/南洋社论

内陆税收局透露,目前国内有超过3万名实体,包括个人、商家和公司尚未呈报收入,特地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即从6月15日至7月15日,劝他们尽快和该局合作,执行税收局所建议的报税行动,不然,他们将被对付。

据报道,该事项让国家蒙受的税收损失达6亿6500万令吉,是笔不小的数目,如果成功追回,用来填补目前左支右绌的国库,尤其重要。

同一时间,内陆税收局引述法庭宣判,一马公司丑闻主角刘特佐的同伙陈金龙未能缴付6833万所得税,被判入穷籍。这笔税金可比上述税收损失的10%。看来,富商逃税比老百姓厉害,一个陈金龙已经足以抵上3000名未缴税的实体。

这3万多名未呈报收入的“逃税”实体,平均每个未缴税额是2万1000令吉左右,比起权贵利用法律漏洞不缴税的数额,真是差得太远了。难怪坊间流传,税收局和反贪局都是专找软柿子来捏,被这两者找上,不死也脱层皮的,还是老百姓或小公司居多。可曾见到他们铁面无私,将达官贵人告得锒铛入狱?

虽然可以理解为小案件容易解决,重大案件因为牵涉层面多,证据不容易搜寻,甚至有时会被强大的后台强行撤案,很难将罪魁祸首入罪。

从纳吉家族被税收局追税的案例,不难发现个中奥妙。纳吉本身被追讨高达17亿令吉的欠税,其子女也被追税达数千万令吉,我们不妨想想,纳吉还是首相的时候,税收局敢这么不识“相”,硬要向一国之首追税吗?

纳吉任相时曾经兼任财长,这是税收局的顶头上司,输了相位后竟然被其前下属起诉,且在高庭已经输了第一仗,受人瞩目。

纳吉欠税可出入境

令人不解的是,纳吉欠税案件在身,却可以自由自在的出入境,换作其他人,早就被被禁出国了。

不得不提的是,一路紧咬纳吉案件不放的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沙宾在去年10月19日遭政府提早终止服务合约,旋即10月21日,上诉庭准许纳吉申请上诉到联邦法院期间,针对他的追税行动暂缓执行。

这些,都发生在巫统新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上任不久后,能不令人遐想翩翩吗?

不论是否纳税人,都非常希望税收局继续发挥之前穷追猛打的精神,继续在法庭上一路追讨到底,就像不想放过那逾3万名实体那样。

缴税是国民应尽的义务,内陆税收局追税无可厚非,不过,绝不能厚此薄彼。须知道,成功逮住一名逃税的高官显要,比撒网捕到的1000名小江鱼仔实际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