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没通过 安华:州反跳槽法皆违宪

安华希望首相同意最迟在5月尾前,与反跳槽法案一同提呈宪法修正案。

国会反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指联邦法院于1992年在吉兰丹州议会与诺丁沙烈的案件裁决中,只考量个人的权利,而没有尊重选民的权利。

根据上述裁决,只要国会没有通过修订宪法第10条款,在州宪法或制定州反跳槽法律都是违宪。

“理应平衡个人与数以万计的选民权利,因为选民投选有关候选人是对方给予的承诺,尤其是有关人士是代表其政党。”

“党候选人是在接获政党的委任状下(上阵),我们如何能说这是自己可以做出的决定,而无关政党利益?”

安华也是波德申国会议员,他在国会下议院参与2022年联邦宪法修正案辩论时也希望首相同意最迟在5月尾前,与反跳槽法案一同提呈宪法修正案,以便议员能知道这项修正案是为了实现他们修正宪法的目的。

他也强调,一些民众普遍对政治人物持有负面看法,这些民众认为政治人物为了金钱或地位贿赂而违背人民委托,导致无辜的国会议员也无端端被牵连。

“但并非所有政治人物愿意为了金钱及地位,典当自己的尊严。”

因此,他促请国会辩论及通过宪法修正案,也相信这项修正案将恢复人民对政治人物及我国民主体系的信心。

此外,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在辩论时也符合安华的说法,认为法庭在诺丁沙烈的裁决中忽略了选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