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法律地位” 刘特佐否认管控1MDB公司

“没法律地位” 刘特佐否认管控1MDB公司

 

(吉隆坡28日讯)被通缉的富豪刘特佐辩解说,他不具备“管控”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及其4 家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他在答辩中声明,他在上述主权财富基金及其附属公司均未担任任何正式职位。

这是他对被指因涉及以第三方操弄1MDB及其4个子公司及导致亿万巨额款项损失的民事诉讼,而向法庭提呈的答辩文件。

于本月26日,他通过Valen & Oh律师楼向吉隆坡高庭提呈应讯答辩书。

1MDB及其附属公司SRC 国际于去年对刘特佐及其他多人及实体采取22项民事诉讼行动,指控涉案者在知情或不知情下诈骗该两家政府持有的机构组织。

1MDB 及其4个子公司,包括1MDB 能源控股, 1MDB 能源有限公司, 1MDB 能源 (冷岳)及 Global多元投资公司(前称 1MDB Global 投资),是针对刘特佐及他的父亲刘福平及母亲吴玉幼,妹妹刘美玲、哥哥刘特升和合伙人陈金龙提起诉讼。

根据马新社1月5日报道,刘特佐及其父母通过代表律师对有关诉讼案作出庭应讯。

根据当今大马读到的答辩书,刘特佐要求撤销有关诉讼,因为诉讼没有对失信或失责的违规行动提出合理诉讼理由。

刘特佐声称,他从未担任1MDB及其4个子公司的董事或成为股东也不是有关主权财富基金的董事顾问或起诉人管理团队成员。

“因此,第一答辩人刘特佐不具有管控诉方的法律地位,包括发出指示或促使被指转移资金及接收资金的行动。

在另外对涉及1MDB 与 SRC案件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作出刑罪指控的案件,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说,纳吉对任何不法行为,或刘特佐及其他人是否谋划犯罪,纳吉均不知情。

刘特佐在答辩书说,以涉及1MDB对他作出的诉讼是多馀的,美国司法部以没有发现有罪责及过错,对他的民事充公诉讼已达成“全球性全面协议”。

刘特佐说,目前对他采取的诉讼行动是根据美国司法部民事诉讼某些指控而作出的并认为1MDB截然无视美国司法部对他采取民事诉讼行动所达致的和解。

他说,该民事诉讼案的和解,给大马政府从自愿没收资产及归还财产中得益,最后也让诉方受益。

1MDB 是由政府的财政部机构所拥有。诉方其实就是政府,起诉答辩人其实是多余的。

刘特佐说,诉方申索归还资产两倍的款额是不可取的,因为那不算是充公资产的数额。

根据报道,美国司法部于2019年及2021年将涉及1MDB数十亿的资产归还予大马。

通过查阅在线案件列表显示,1MDB起诉刘特佐及其他5名答辩人的诉讼案,将择定于2月9日在吉隆坡高庭通过线上案件处理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