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供水机构:据官方文件 槟拥无需付生水费权利

槟供水机构:据官方文件 槟拥无需付生水费权利

 

(槟城10日讯)槟州供水机构总执行长拿督杰瑟尼表示,根据官方文件和法律,槟城拥有从慕达河抽取生水,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的法律权利和河岸权利。

他在文告中说,有些人可能会声称“槟城是吉打的一部分”或“要求槟城支付水费”,但是,官方文件和法律却有相反的阐述。

ADVERTISEMENT

他指出,131年来,即在1826年至1957年期间,槟城被公认为英国“海峡殖民地”之一;另一方面,吉打在英国殖民时代被认可为个别的“马来州”。

他说,在1869年,吉打受到暹罗王国的管制。海峡殖民地总督同意只要英国政府占据槟岛和其对岸的大陆地区,每年就向吉打支付1万西班牙元,并设置边界石,以勾勒吉打州和槟城的边界。

他指出,在1985年12月31日,1985年吉打与槟州(边界修改)法(325 法令)在宪报上颁布,并列入马来西亚宪法第2章。该法令将其中一个州的边界,重新调整到慕达河的“中间线”。

ADVERTISEMENT

杰瑟尼指出,根据1985年吉打和槟州(边界修改)法(325法令),槟州供水机构每天是从在“槟城一侧”的慕达河抽取生水。325法令并没有提及支付抽取生水的费用。因此,槟州政府和槟州供水机构没有义务向吉打州政府支付从慕达河和“位于吉打的乌鲁慕达河集水区”抽取生水的费用。

“事实上,槟城拥有从慕达河抽取生水,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的法律权利和河岸权利。”

另一方面他说,在1985年1月16日的国会相关辩论中,当时的吉打港口国会议员说:“吉打州已同意了供水协议,这是槟州与亚洲开发银行(ADB)之间的协议,规定在槟州的供水计划获得贷款之前,吉打必须保证位于吉打州内的乌鲁慕达河集水区的供水。”

ADVERTISEMENT

他说,槟城也于1985年将其沿着慕达河岸的部分领地交给吉打州。作为交换,吉打州为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提供所需的“水担保”,而这是联邦政府为慕达河供水计划所安排的。

他说,河岸权利是适用的,因为慕达河流经槟城领土。其法律权利在国会针对325法令辩论时已获得彰显;以及吉打州国会议员在1985年法令被通过时也予以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