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和4议员向联邦法院挑战紧急状态的合法性

(吉隆坡28日讯)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及4名民选代表入禀联邦法院,挑战国家元首于今年初所颁布紧急状态及条例的合法性。

安华代表律师蓝卡巴星向《自由今日大马》表示,他的当事人上周提出了8项法律问题,以寻求联邦法院的准令,审理相关案件。

“联邦法院主簿管已确定1月26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 96 条文,申请人必须提出具有公共利益,并首次提出的新的法律和宪法问题,联邦法院才会聆审有关上诉申请。

另一方面,公正党巴西古党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诚信党埔莱拿督斯里沙拉胡丁、公正党双溪大年国会议员拿督佐哈里阿都及行动党霹雳德彬丁宜州议员阿都阿兹的代表律师梁肇富表示,4人上周也提交了入禀准令申请,所有人都提交了两个常见的法律问题。

上诉庭在11月24日,驳回了5人的上诉,由法官哈扎娜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指出,即使上诉获准,法院也无权审理有关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事宜。

“由于联邦宪法第 150(8)条文禁止法院质疑国家元首在宣布紧急状态时行使自由裁量权,因此将徒劳无功。”

“根据联邦宪法第150(6)和(8)条文,法庭无权审理与王室颁布紧急状态的相关课题。”

安华和哈山卡林因为此事分别入禀吉隆坡和新山高庭,然而沙拉胡丁、佐哈里和阿兹则在吉隆坡法令提交联合申请。

他们认为,时任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及其内阁向国家元首建议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是非法的,应该受到法律挑战。

安华提出主诉是慕尤丁的政府本可以依靠行动控制令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来对抗新冠疫情,而不是颁布紧急状态;其他人还质疑颁布紧急状态和暂停国会和州议会的合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