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首半年“收入汇款特别计划” 汇回国海外收入 征3%所得税

《中国报》2021年12月17日

(吉隆坡17日讯)内陆税收局宣布,所有个人、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合作社、信托机构、商业信托、协会和其他大马居民,若在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将海外收入存款汇回我国,都有资格参与征收3%所得税的收入汇款特别计划(PKPP)。

该局在今日发布的PKPP的常见问题指出,受该计划约束的收入类型是旅居外国大马公民汇回我国的收入,当中包括商业收入、就业、股息、租金、利息、版权和其他包括2020年及之前报税年未申报课税的收入。

“当收入实际或通过银行方式汇入或带入或转移到大马时,存放在国外的收入将被视为在大马接收。”

内陆税收局说,纳税人可透过税收局所准备的特殊表格(PKPP表格)根据汇回我国收入的日期,或一次性在2022年7月30日或之前进行申报,即可加入PKPP,这些表格可从明年1月1日起,可通过MyTax https://mytax.hasil.gov.my下载。

税收局指出,该局将全面接受PKPP期间的汇款,不会对此进行审计、调查及处罚,而且可以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32或第133条款,要求双边或单边税收抵免。

不过该局提醒,如果在2020年报税年或之前在海外有存款,却没有参与这项计划,可能会被罚款,并说他们已经与其他国家签署协议交换税务资料,在PKPP结束之后,将根据这些资料检查和研究大马居民的收入资料,被发现有海外存款还未申报者,可在所得税法令下被罚款。

PKPP报税方式

1)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信托基金和合作社
海外收入汇回国之后必须以CP204表格纳入报税年的预估应纳税额中。根据所得税法令第107C条文,纳税人可以在第6个月、第9个月或是第11个月(仅限于2022年报税年)修正该表格,第107C条文下的其他条例也适用于此。

2)个人
根据所得税法令第107B条文,汇回我国的海外存款可以依据CP500表格纳税,纳税人可以在明年6月30日或之前修正CP500,加入PKPP计划,若纳税人没有接获该表格,或不在表格下缴税,可以在限期前把税务纳入申报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