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总:200万没社团可承担 华团或陷入冬眠不办活动

华总:200万没社团可承担 华团或陷入冬眠不办活动|中國報

(吉隆坡15日讯)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质问,为何在342法令修正案中,建议“组织违规”范围涵盖在1966年社团法令下注册的组织、俱乐部、协会和公会,却不包括政府机构?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如果最高200万令吉罚款的条文,把所有注册社团也列入“组织”范围,肯定严重打击华团等团体,在疫情中持续办各类活动,或可能陷入“冬眠”。

“即使是违例受对付,国内没有任何一个社团或华团或领导层,可以承担200万令吉的罚款。”

吴添泉今日发表文告,希望朝野关注这项近日提呈国会的修正法案,尤其是涉及到被列入的组织中,不包括政府机构。

“为什么政府机构可以豁免在外?”

他认为,在这项修正建议中,监禁年限、罚款顶限,以及不包括政府机构,却涉及社团组织等内容,有必要重新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