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尴尬”的判决/南洋社论

“国之尴尬”的判决/南洋社论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因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而被控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共7项罪状;上诉庭三司日前作出一致裁决,维持高庭裁决纳吉有罪的原判,即须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上诉庭法官还批评,“这不是为国家利益,而是国之尴尬”。

纳吉表示将上诉到联邦法院寻求终审,并获得法官批准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

其后纳吉通过视频对以“国之尴尬”的斥责甚感失望,他还辩称,在任相期间为国家创造大量财富,还说国家银行在90年代炒外汇亏损310亿令吉才是“国之尴尬”。

纳吉还发誓坚称自己是无辜和遭到迫害;然而,他若断若续的辩解,却愈显浮泛空洞。

三司会审的上诉庭法官,坚持公正,不仅铸造司法公信力,更竖起廉政标杆。

司法判决狠狠地教诫从政者,不要为窃权拥位巧饰辩说,不要让国家的斗斛、权衡、符玺沦为诈骗工具,公正的司法绝不能有“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纵容。

的确,为官的,不要以为权高位重,只有“你知”或“没人知”,就恣意敛财。

做官的,应知“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的警惕,所以,“国之尴尬”是很好的训示,告诫做官的,不能贪财,才能对得起人民的信任。“重恭慎,贵廉明”,就是做人、做事、做官的根本。

还有,做官的,最忌念叨功,为百姓操劳本是份内事,更不应事后居功,让人感恩载道。

作为领导,清廉正直,要有对欲望的克制及对信念的坚守,心系百姓,时刻关心民生,克己奉公,勤政为民,不居功,不图谋回报,坚持一尘不染。

今日国家经历疫情的冲击,还有政治乱局与经济动荡的纠扰,危急之时,更须澄清“吏治之乱”,要任用德器兼备之才,要倡廉正之风,对于那些贪赃枉法,渔民肥己的官吏,一定要予以严惩。因为国家的理政之道,全在掌政者能否酌盈剂虚,洁己奉公。有作为的领导人,要留给后人富厚的家产,通过教育,让全民有技术、有智慧,只有这样,我们才有舒心幸福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