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少年夜骑蚊型脚车遇车祸上诉案周日裁决维持原判,女司机被告沈可婷无罪释放。
承审推事西蒂哈嘉基于控方无法提供有力证据,因此维持原判,并允许沈可婷取回驾照。
推事宣读判决时说,根据执法人员及专家的供词显示,被告在车祸发生当天的车速为每小时44.53公里,其驾驶车辆严重撞毁是撞向脚车所致,并非超速所致。
推事也表示,根据被告和其他证人的供词也显示警方调查不足。
她说,她对在事故中逝世的少年表示同情和哀悼,但这不会影响她的判决。
上述案件主控官沙菲宜及东姑阿米尔扎希,在推事西蒂哈嘉宣读长达40分钟的判决后,向媒体表示不同意该判决,并将提出上诉。
沈可婷的代表律师法依扎则表示,由于控方仍会提出上诉,因此案件尚未完全解决。
沈可婷是于今午约12时抵达新山法庭大厦,并由律师和友人陪同出庭聆听判决。
她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左右,取道新山内环公路返回士姑来皇后花园住家途中,撞向一群正在路上骑着蚊型脚车的巫裔少年,造成8名少年骑士死亡。
承审推事西蒂哈嘉基于沈可婷在事发时有系安全带、没有超速,而且也有使用公路权利,于2019年10月宣告被告无罪释放,并归还驾照和1万令吉保释金。
控方不满判决提出上诉,并在今年2月18日上诉得直,重新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