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推翻“播国歌时不起立案”判决 7义工罪名成立

7名义工成为我国首个被控不尊敬国歌的案件被告。-图取自Borneo Post-
7名义工成为我国首个被控不尊敬国歌的案件被告。-图取自Borneo Post-

(古晋8日讯)古晋高庭今日批准控方上诉,并推翻7名被控不尊敬国歌的人士,无罪释放的判决。

这7名来自“砂拉越人的砂拉越”组织(S4S)的义工,被指在2019年某活动上,奏国歌时不起立,因此被控在古晋市德朗乌山酒店的公众场合不尊重国歌,抵触1968年国歌法令8(3)条文被提控,同时可在刑事法典34条文下同读。

7名被告是梁绍栋、官大强、黄锡进、张安鲁、陈各昌、贝萍萍及彭彦斌,年龄介于37至64岁。

在去年12月2日,推事庭指控方证据不足,因此宣判他们无罪释放,不过控方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拿督扎勒哈择定此案将在本月28日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