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洋网》2021年07月16日
(吉隆坡16日讯)希盟主席理事会促请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呈辞或被开除,因为他已没有能力专业执行职务及维护法律,包括为国家元首提供劝告。
该理事会今天发文告,根据媒体报道,随着总检察长发表一系列文告,包括首相获得支持的课题,促使国家元首必须通过伦敦枢密院(Privy Council),听取本身律师的意见。
总检察长于6月25日发文告,根据联邦宪法,国家元首陛下必须接受及按照内阁的劝谏行事,即使在紧急状态,情况也一样。
希盟主席理事会指出,总检察长的行为已超越礼仪界限,贬低马来统治者的看法。
“虽然在联邦宪法第145(2)条文,总检察长有责任针对法律事项劝告元首或内阁或任何部长,目前的问题是,总检察长是否中立执行任务。”
文告指出,一些涉及大人物如拿督斯里达祖丁于5月27日被反贪会调查的案件,总检察长至今尚未下令提控。
“这确实不可思议,至今超过1个月尚未提控,这肯定引起疑问,是否有其他动机拖延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