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2021-05-12 14:11:00
(亚罗士打12日讯)吉打州苏丹沙烈胡丁殿下发出御令,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Allah)字眼。
吉打州秘书拿督安玛今日发文告,传达吉州苏丹殿下的御令。
殿下说,“阿拉”字眼是只能用来形容上苍的特殊名词,这是仅供穆斯林敬仰的神圣字眼,而不能使用在错误的地方。
“除非不将‘阿拉’与任何其创造物联系在一起,否则严禁非穆斯林使用此一神圣字眼。”

殿下说,信仰上苍是穆斯林的支柱和根源。伊斯兰在多元信仰中,强调和谐并以此为优先,但是在信仰问题上,在伊斯兰这个宗教问题中,抱持非常坚定及绝不允侵犯立场。
殿下说,既然吉州已生效的法律和伊斯兰教义(hukum Syarak)已对(“阿拉”)此一神圣字眼有定案,敦促州内不分种族和宗教的人民,为了维持吉州各阶层长久以来贯彻的和谐精神,停止继续讨论或辩论此课题。
“需记住,如果阿拉字眼课题未获妥善处理,我担心所有人都会陷入无止境的口舌之争和仇恨,进而影响日常生活,以及国家和州属的稳定。”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