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5天通知太长 2组织促检讨和平集会法令

(吉隆坡4日讯)净选盟2.0与Undi18青年组织呼吁政府检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并认为提前5天通知警方的期限太长,反之,24小时的提前通知就足以让警方应对和平集会的展开。

净选盟2.0主席范平东向今日自由大马(FMT)指出,上述法令的一些条文过于严格,等同将欲行使民主和宪法权利而参与和平集会的参与者定罪。

“根据上述法令第9(1)条文,和平集会需提前5天通知警方,这不合理,因为很多时候,有些时事课题需快速通过和平集会来反应。”

他认为,24小时的提前通知应该已足够,因为警方应该能在短时间内应对这类情况。

“上述法令的4(2)(b)条文是另一项限制性的条例,因为该条文规定和平集会不能在禁区的50公尺内举行,如果警方选择持续执行这项条文,人们就无法在城市中心举行抗议活动。”

他说,很多人对和平集会的展开寄予厚望,但很少人会谈及警方究竟该如何让集会井然有序的展开。

“警方应该积极控制交通,为和平集会参与者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而不是一味地阻拦参与者,或是仅仅记录和收集违规的视频或照片来当证据。”

“24小时足矣”

Undi18青年组织创办人努琪拉也认为应该取消5天的通知期,因为往往时事课题都是在短时间内发生。

“24小时的通知期应该足够了,虽然法令没有阻止人们参与集会,但5天的通知期却令人们很难组织抗议活动。”

“为了民主的健康,国人应获得抗议和说话的权利,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我们不能单纯依靠人民代议士代表我们发声。”

她补充,警方应该为和平集会提供便利,而不是诸多限制,如果和平集会被限制和打压,就会显得人民备受压制,同时也没有健康言论自由。

昨天,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表示,和平集会不该受到任何调查,并呼吁司法允许展开和平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