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条例增2新条文 附加预算无需通过国州会

 

(八打灵再也31日讯)政府在宪报颁布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条例下增设2项新条文,允许首相、财政部、州务大臣和首席部长,在紧急状态期间无需通过国会或州议会同意,可推出附加预算或挪用统一基金内的款项。

根据宪报,上述领袖无需获得议员们首肯,便能增加政府预算,或挪用中央政府或各州政府的统一基金内的款项。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本月25日,在国家王宫为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条例增设10a和10b条文,政府再于今日在宪报颁布有关条文及生效。

根据宪报,政府也宣布有关管控政府资金的1983年政府资金法令第4(b)条文,以及管控州政府资金的1946年财政(本地)法令第2(2)(b)条文,都在紧急状态期间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