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2024年5月3日
(槟城3日讯)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和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被高庭驳回,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
被告律师基于控方再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在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属于重复控告的做法,对被告们不公,所以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司法专员罗菲雅指出,两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的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在2020年的新控状下,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