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伊要推翻非穆斯林用”阿拉”判决?砂副首长指要求非常可笑

(古晋11日讯)砂拉越副首席部长兼砂州人民党主席丹斯里詹姆士玛欣(James Masing)批评巫统和伊党,促请政府针对高庭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提出上诉一事。

根据《Malay Mail》报导,詹姆士玛欣表示此要求非常可笑,特别当马来西亚是一个拥有多元宗教和种族的国家,竟还有政党提出这要求。

“我希望,我们能让法庭和宗教人士来决定宗教课题,而不是政治人物。”

他提醒,巫伊两党的要求,是等同于要求审查联邦宪法第11条文,即赋予人民宗教自由。

另外,砂拉越新达雅党(PBDS Baru)主席波比(Bobby William)认为,马来西亚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一事,本不应成为大问题。

“与其专注在使用这字眼的课题,马来西亚更应该注重其他重大课题,例如经济。”

他说,“阿拉”是属于阿拉伯语,意指神,其用法本来就不局限于任何一种宗教。

高庭昨日宣判,政府在1986年禁止基督教徒在刊物中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是违反宪法的。

在上述判决,高庭认同起诉人即来自砂拉越的土著基督教徒吉尔爱尔兰(Jill Ireland)拥有自由信仰的权利,不可被剥夺。

高庭允许吉尔爱尔兰进口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读物,以履行宗教与教育的权益。

不过,国家和谐联盟(Muafakat Nasional)却呼吁政府采取行动,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