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SM:各州法令将被挑战 回刑法或落实无门

 

(吉隆坡25日讯)马来西亚回教律师协会(PGSM)认为,随着联邦法院今日一致裁定1995年回教刑事罪法令(雪兰莪)第28条文违宪,可以意味着回教刑事法在我国的落实是“关上了大门”。

“马来邮报”引述该协会主席慕沙阿旺的文告指出,根据他对该裁决的理解,这裁决将打开挑战州属回教刑事法令内的条款的空间。在联邦法律已涵盖相同的事项下,各州在拟定回教刑事罪行的州法律方面,将面对一些困难。

 

“该裁决意味着,只要联邦法律中拥有对有关刑事罪行的任何规定,那么一个州属就很难去执行或颁布与回教刑事罪行相关的规定,即使是回教徒违反回教教义的罪行,

“该裁定也可阐示为在我国实施有关回教刑事法的建议将面对‘大门已关上的一个早期指标。这是因为刑事法典已涵盖了回教刑事法中的粗俗罪行如偷窃(sariqah)、抢劫(hirabah)、谋杀(al-qatl)等。”

无论如何,他敦促当局修改有关回教刑事罪行法令的现有州法律,以确保此类法律不会面临进一步的法律挑战。

 

“我们敦促各州政府和其他当局采取严厉而全面的步骤来研究和审查回教刑事罪法令的现有规定,以确保回教刑事罪法令法学不再受到挑战,或成为某些方面争议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