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法官调任属正常程序 纳兹兰将续审纳吉SRC案

联邦法院:法官调任属正常程序 纳兹兰将续审纳吉SRC案

(吉隆坡23日讯)联邦法院指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被调任一事,为一项寻常的行政程序。

该法院首席主簿官(The Federal Court Chief of Registrar’s Office)办事处发文告指出,法官调任只是一项正常的行政程序。

文告指出,莫哈末纳兹兰将继续审理手头上现有的刑事案件,即使到了3月1日调任后,仍将继续审理乃至结案;目前逾有30宗案件在第三刑事高庭待审。

文告指出,莫哈末纳兹兰调任民事法庭,主要是接替即将退休的黄志霖(译音)法官。

“莫哈末纳兹兰之前曾出任商业高庭法官,具备审理民事及商业案件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同时,他在2年前调任刑事法官前,曾是商业法庭法官。”

律师公会昨日在一则通告中指出,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经发出通知,指示纳兹兰于3月1日,从吉隆坡第三刑事高庭,调至吉隆坡第二民事高庭。

莫哈末纳兹兰于去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涉嫌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的全部7项控状,包括3项刑事失信罪、1滥权罪和3项洗钱罪,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