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律师:与宪法委首相条文不一致·“马安配”协议 无法律约束

 

报道:郭秋香

(八打灵再也23日讯)多名律师认为,希盟++提出,一旦重新执政,由敦马哈迪先任相半年,然后再交棒给拿督斯里安华的建议,已经和联邦宪法有关国家元首委任首相的条文不一致,如果被带上法庭,协议内容无法在法庭被执行。

大马国际伊斯兰大学法律顾问聂阿末教授对星洲网指出,这个协议无法在法庭上被执行,因为这和联邦宪法中国家元首委任首相的权利不一致。

“联邦宪法赋权国家元首委任首相的权利,因此,就算希盟++签署6个月交棒的协议,但这样的做法已经不符联邦宪法中赋予国家元首委任首相的权利了。”

聂阿末:这个协议无法在法庭被执行。
聂阿末:这个协议无法在法庭被执行。

非政党协议委任首相

他今日接受星洲网访问时表示,国家元首是委任获得多数议员支持的人为首相,而不是基于政党的协议而委任首相。

他说,对希盟++而言,这样的协议是有政治价值,尤其是安华的支持者。可以视马哈迪签署了协议,如果半年后,马哈迪拒绝把首相位子交给安华,就可以指他违反协议。

不过,他指出,就算签署了协议也毫无意义,因为希盟在2018年大选之前也曾签署首相交棒的协议,而马哈迪最终还是没有兑现承诺。

陈健汉:这是一份君子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
陈健汉:这是一份君子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

陈键汉:委任首相是元首权利

执业律师陈键汉指出,他个人认为,这个协议并没有法律约束,因此,就算马哈迪到时拒绝交棒给安华,有人将之在这些法庭挑战,但委任首相还是国家元首的权利。

“任何协议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不能违反联邦宪法,所以无论是安华还是马哈迪,最终委任首相的人是国家元首,而国家元首是根据他认为获得极多数议员支持的人选出任首相。”

陈键汉指出,就好像丹斯里慕尤丁当初为何能突围,是因为国家元首认为他是获得极大多数的人选,最终委任了他出任首相。

他表示,这份协议只是出自于政治或道德考量,是一份君子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没明文规定不可跳槽

他说,就好像现在政坛上很多“政治青蛙”的情况一样,虽然很多政党在大选前已经和候选人签署了协议,一旦跳槽就是毁约,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议员不可以跳槽,联邦宪法是赋予人民自由选择政党的权利。

“如果带上法庭,就可以受到挑战。

“这也是为何会出现一直出现修改宪法和制定反跳槽法令的声音?”

杨映波:这个协议更多是属于政治问题。
杨映波:这个协议更多是属于政治问题。

杨映波:协议多属政治问题

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杨映波表示,如果有签合同,就会有某个程度的法律约束,可以是一个合约,但是,这个协议更多是属于政治问题。

他指出,在法庭上,如果法庭说这份协议是违反公共政策,那这个协议就不合法,如果没有违反公共政策,那这份协议就合法。如果这样的协议出现争议,最后可以带上法庭。

作者 : 郭秋香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