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扎协议”引质疑 被批传达错误信息予大众


 

里扎被提控洗钱2亿4800万美元的5项控状中,在控辩双方达成协议后以及里扎数百万的罚款后,对方已获释。(档案照:透视大马)
政府与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就诉讼案中达成的协议,引发了更多的疑问,包括控方是基于什么缘由作出这项决定,以及可能影响民众对政府肃贪决心的看法。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周四告诉法庭,在里扎被提控洗钱2亿4800万美元的5项控状中,控辩双方达成协议后以及里扎数百万的罚款后,对方已获释。

反贪会在一篇声明中说,预计政府将会索回海外资产估计达1亿零730万美元,作为撤销控状的部分条件

原定在4月6日进一步听审的案件,因新冠肺炎的爆发而展延;43岁的里扎面对5项与洗黑钱罪有关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用钱来脱罪

资深律师艾莫里说:“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若你是窃贼,请窃取两倍你想要的数额,因为若你被抓到,只要献议拿出一半,就可以恢复自由身。”

“直白的说,这就是用钱来让自己脱罪,这就是一切。”

他补充,该协议将向民众释放一个“里扎有罪”的信息。

“若里扎无罪,为何他要献议偿还?他献议偿还说明了他认罪。若一个人被起诉罪行和承认有罪,一般上都是会被定罪和判刑。”

“现在每个人脑海里的疑问是….若纳吉献议偿还13亿美元?”

他意指纳吉涉及的23亿令吉的一马发展公司审讯案;该案将于5月19日继审。

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C4)执行董事辛蒂亚说,诉辩交易是法律实践的一部分,以避免冗长的法律抗辩,但里扎的撤销控状情况却是“非常不寻常”。

“为何要这么做?这是高度公众利益的案件,涉及许多贪污和大量金钱,而且也和美国司法部进行了(高达6000万美元)的和解。”

“所以,这个交易是什么?窃取公众资金的盗贼不能够透过诉辩交易解决。”

反贪会在一篇声明中说,预计政府将会索回海外资产估计达1亿零730万美元,作为撤销控状的部分条件。(档案照:透视大马)反贪会在一篇声明中说,预计政府将会索回海外资产估计达1亿零730万美元,作为撤销控状的部分条件。(档案照:透视大马)

不应让贪污罪犯躲避罪行

辛蒂亚说,当局需针对何人推动这一切,以及为何这么做给予说法。

“不可以透过合作索回被窃取金钱,就让贪污罪犯躲避罪行。”

她补充,这将对其他的贪污案审讯,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

“在目前日益增加的全球跨境贪污威胁时刻,应该施以更大的惩罚和取回被窃取的资产,而不是放宽法律。”

她说,取回资产主要是民事程序,但洗黑钱和贪污则是刑事罪,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刑事法典和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全都清楚阐明了刑法。

在诉讼案中,代表辩方的律师很常与总检察署,进行撤销控状和减轻刑罚的协议。

若控方坚持进行审讯,总检察署则需投入资源、时间、调查官、检控团队、文件以及找证人及录取口供。

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C4)执行董事辛蒂亚说,里扎的撤销控状情况却是“非常不寻常”。(档案照:透视大马)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C4)执行董事辛蒂亚说,里扎的撤销控状情况却是“非常不寻常”。(档案照:透视大马)

刑事律师李时彬(译音)说:“该程序清楚在法律中阐明,被控者不会没有付出任何代价。”“若他们继续下去,被控者还是需要继续执行协议中的偿还罚款,以及帮助当局取回这些金钱,否则将会在同一罪行下再度被控。”

“民众需知道虽然这些人被指控窃取金钱,我们还是需要经过法庭程序去证明他有罪,这是不确定性。被控者可能最终可能因缺乏证据、无法证明有罪或是基于一些技术争论而无罪释放。所以,这是衡量哪个选择是最好的。”

在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下,总检察长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提控,改条文需与刑事程序法典第376(1) 条文同读。

这可让控方撤销其他控状,前提是辩方需同意该被撤销的控状在宣判时,需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71A条文下考量。

科林说:“取决于案件的本质,在刑事法典第172C条文下,也有正式的诉辩交易程序,副检察长也一样同意,类似的申请可向法庭申请,该案件可依据程序撤销。”

然而,科林指出,反贪会主席和前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的言论有出入,因为后者否认接受里扎的献议。

“或许现任总检察长依德鲁斯要说明此事,以免公众有负面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