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表明,如果怀疑或有信息显示,持有手机的民众犯罪,警方有权检查手机。
他指出,《刑事法典》和《通讯及多媒体法令》赋予警方权力检查民众的手机。
他披露,《通讯及多媒体法》第233条和第249条授权警方查阅手机,《警察法》第20(g)条文,授权警察指示人民根据要求出示手机信息。
他进一步说明,《刑事法典》第116B条文,授权警方在某人涉嫌犯罪时查阅手机,《刑事法典》第23(1)条文,则授权警方检查民众的手机,以确保不包含威胁性通讯或被视为淫秽或冒犯的内容。
然而,他解释,只有警阶为警长或以上的警官,才有权检查民众的手机。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应质疑警方在路障期间检查手机的权力。”
“(但是),必须谨慎行事,并符合现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或无合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