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怀疑民众犯罪 总警长:警方有权检查手机

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表明,如果怀疑或有信息显示,持有手机的民众犯罪,警方有权检查手机。(档案照:透视大马)

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表明,如果怀疑或有信息显示,持有手机的民众犯罪,警方有权检查手机。

他指出,《刑事法典》和《通讯及多媒体法令》赋予警方权力检查民众的手机。

他披露,《通讯及多媒体法》第233条和第249条授权警方查阅手机,《警察法》第20(g)条文,授权警察指示人民根据要求出示手机信息。

他进一步说明,《刑事法典》第116B条文,授权警方在某人涉嫌犯罪时查阅手机,《刑事法典》第23(1)条文,则授权警方检查民众的手机,以确保不包含威胁性通讯或被视为淫秽或冒犯的内容。

然而,他解释,只有警阶为警长或以上的警官,才有权检查民众的手机。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应质疑警方在路障期间检查手机的权力。”

“(但是),必须谨慎行事,并符合现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或无合理理由。”

拉扎鲁丁是对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质问警方逮捕一名男子和检查手机一事,作出回应。

另外,拉扎鲁丁提及,如果在民众的手机上发现在线赌博应用程序,情况也是如此,因为,这构成刑事犯罪。因此,根据1953年赌博法令,警方可在无需出示逮捕令下进行逮捕。

他强调,如果警官有合理理由相信延迟获取搜查令可能会影响调查,特别是这可能导致证据被持有者损坏或销毁,则可以进行无搜查令搜查。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可以扣押手机,以便日后检查。不配合可能会导致因妨碍警方执行任务而被捕。”

“警方从民众手中拿走的手机必须是为了相关调查,或者怀疑民众犯罪。”

他补充,如果民众被举报、正在接受调查或怀疑参与犯罪活动,警方有权检查民众的手机。